為了促進創新人才脫穎而出,進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選拔優秀在校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0年全國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學[2009]16號)精神,特修訂本辦法。
1. 在校碩士研究生申請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的基本條件是:
(1)碩士研究生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科(專業)限于本校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專業);
(2)本科階段已獲得學士學位,碩士階段已完成規定課程學習并開題的本校全日制在校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3)綜合素質良好,具備較強的科研潛質和創新精神;
(4)學位課成績優良(平均成績不低于75分),且無重修記錄;
(5)對于取得突出學術成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不受學習成績限制。
①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或CSSCI刊源)發表學術論文2篇,或在國內重要刊物發表1篇論文,或1篇論文被SCI、EI、SSCI、AHCI等收錄;
② 出版專著1部(前3名);
③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1項(前3位);
④ 獲得廳局級以上科技成果獎1項(持有證書)。
(6)身心健康。
2. 符合基本條件的在校碩士研究生于每年3月份向申請學科(專業)所在學院(部)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西安科技大學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申請表;
(2)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3)發表的論文、論文收錄證明、專著、專利證書、獲獎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 委托培養的在校碩士研究生,報名時須經原委托單位同意,并提供單位同意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的證明。
4. 學院(部)對申請表和有關材料原件審核后,報研究生院審批。資格審批通過者方可參加學校組織的相關考試與考核。
5. 申請者不參加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考試,但須參加當年博士研究生入學外語考試。外語考試合格后,綜合考核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中進行,由學院(部)組織專家重點考核申請人的綜合素質、科研潛質和創新能力。
6. 學院(部)必須對所有擬錄取者進行公示,并將所有考核材料報送研究生院招生辦。
7. 研究生院將擬錄取名單報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獲得批準的人員于下學期正式轉為博士研究生。
8. 申請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的碩士研究生獲得批準后,按照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進行培養,直接申請博士學位。若本人要求申請碩士學位,必須經導師和學科所在學院(部)同意,研究生院批準,并在碩士研究生培養計劃規定時間內,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通過者準予畢業,并授予碩士學位。
9. 碩博連讀攻讀博士學位者,若中途由于各種原因無法完成博士階段學習,經導師和學科所在學院(部)同意,研究生院批準后,按照原碩士學科(專業)培養計劃進行培養。
10.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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