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對象
要求:
1.寧夏戶籍或寧夏兵源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退役士兵;
2.寧夏戶籍或寧夏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
3.區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
4.2015年9月30日前在寧夏服務期滿兩年并考核合格的“三項目”人員;
5.寧夏戶籍大專以上學歷的優秀青年;
上述人員戶口、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退役士兵的退伍證的簽發時間為2015年8月24日之前。
審核資料:戶口簿;在寧夏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有關證明;寧夏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區外普通高等學校寧夏生源的應屆畢業生畢業生、學位證;退役士兵須提供退伍證,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退役后報考的,還須提供縣(市、區)民政局證明;優秀青年須提供縣以上團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年齡
要求:年齡18至33周歲(1981年9月30日至1997年9月30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監獄人民警察職位以及定向“三項目”人員職位的,年齡須在28周歲以下。其中,報考退役士兵職位的,年齡須在25周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生退役士兵職位的,年齡須在27周歲以下;報考優秀青年職位的,年齡須在25周歲以下。
審核資料:身份證、戶口簿
三、學歷、學位
要求:詳見職位相應要求
審核資料:畢業證、學位證。
四、加分因素
要求:回族考生,在其公務員公共科目(行測和申論)筆試成績上加10分。
審核資料:回族考生提供戶口簿、身份證核對民族。
五、注意事項
(一)身份證、戶口簿:必須審核有效證件原件,戶口遷移證可以代替戶口簿,核對兩證件年齡、民族是否一致。
(二)“西部計劃”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服務地必須是在寧夏回族自治區,時限計算截止日為2015年9月30日。
(三)復審時出現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情況,各招考機關必須及時通知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同時遞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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