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劃定我省2011年高考體育、藝術類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現通知如下:
一、體育類
(一)劃線依據
1、按照《貴州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0〕31號)文件規定:(1)根據考生專業考試成績,按上一年度招生計劃數的1:2.5比例劃定體育專業考試合格線;(2)本科(含一、二本)按體育(文)、體育(理)招生計劃數的150%比例劃定體育專業考生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在體育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分別按體育(文)、體育(理)招生計劃數的130%比例劃定綜合分(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第三批本科和高職(專科)按體育(文)、體育(理)招生計劃數,結合我省體育考生生源實際情況劃定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和綜合分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2、2011年我省的體育專業招生計劃數。
3、2011年體兼文、體兼理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和體育專業考試成績。
(二)錄取
1、在文化分、專業分和綜合分都上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文化分/2+專業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計劃數的120%比例投檔,各招生高校在投檔范圍內根據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省招生辦審核批準。
2、體兼文、體兼理科類的考生,應首先參加體育專業錄取,待所有體育專業志愿落選后,方可轉入文、理科錄取。
(三)體育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體育專業分:95分
文化分:體兼文370分體兼理274分
綜合分:體兼文294分體兼理248分
(四)體育類三本院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體育專業分:95分
文化分:體兼文348分體兼理241分
綜合分:體兼文272分體兼理217分
(五)體育類高職(專科)院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體育專業分:95分
文化分:體兼文331分體兼理204分
綜合分:體兼文264分體兼理198分
二、藝術類
(一)劃線依據
1.教育部文件要求“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應低于本省(區、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分數線的65%,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分數線一般不應低于本省(區、市)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2.根據藝術類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文化成績。
(二)錄取
1.省內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為:文化分上線、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計劃數的120%比例投擋,各招生高校在投檔范圍內根據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省招生辦審核批準。
2.在我省有招生計劃的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行三種模式,即在文化分上線、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一是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二是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三是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各高校的錄取模式由高校自定,但必須符合教育部和省招委招生政策規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各高校在投檔范圍內根據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省招生辦審核批準。
3.在我省無招生計劃的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可由高校根據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提出投檔報告,省招生辦審核批準。
4.藝兼文、藝兼理科類的考生,應首先參加藝術類專業錄取,待所有藝術類專業志愿落選后,方可轉入文、理科錄取。
(三)劃線類別
播音編導類含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導演等專業,美術設計類含美術學、藝術設計、繪畫、雕塑、攝影等專業,音樂表演類含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表演等專業,舞蹈類含舞蹈學、舞蹈表演等專業,音樂表演(空中乘務方向)含有關空中乘務的專業。
(四)藝術類本科(含一、二本)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1.藝兼文
播音編導:357分 美術設計:335分
音樂表演:335分 舞蹈:312分
音樂表演(空中乘務方向):312分
2.藝兼理
播音編導:301分 美術設計:282分
音樂表演:282分 舞蹈:263分
音樂表演(空中乘務方向):263分
(五)藝術類三本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1.藝兼文
播音編導:335分 美術設計:312分
音樂表演:312分 舞蹈:290分
音樂表演(空中乘務方向):290分
2.藝兼理
播音編導:282分 美術設計:263分
音樂表演:263分 舞蹈:244分
音樂表演(空中乘務方向):244分
(六)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藝兼文220分、藝兼理180分。
(七)教育部批準的31所獨立設置藝術院校(含參照執行的院校)本科專業,由院校自行劃定高考文化分數線。
(八)有關政策
為有利于藝術人才的選拔,對省內各類專業考試成績名列前三名的考生,可在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降低20分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