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興府辦發[2007]107號)文件精神,全市2011年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本著學科配套、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總體要求,在有序合理流動的前提下,繼續推行定崗定員競爭上崗與合理流動工作。為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基本原則
1、保穩定、促發展原則;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堅持空編補員、總量控制,流動數小于新補充人員數的原則;
4、堅持學科結構合理、學校定崗和崗位等級管理原則;
5、支持和鼓勵教師向農村和邊遠學校流動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原則。
二、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的范圍
1、進入黃草、興泰、桔山、豐都、下五屯、萬峰林、坪東、木賈八個辦事處教師合理流動實行競爭上崗(上述范圍之間的流動也納入競爭上崗)。
2、其余鄉鎮的教師合理流動實行業務考核的方式進行。
3、申請流入滄江、洛萬、三江口、雄武四個鄉鎮的教師不受合理流動指標數的限制。
三、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資格及條件
1、申請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教師,須在現所在鄉鎮任教滿三年以上(不含見習期),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取得相應等次(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相應學科專業教師資格的。
3、符合擬聘崗位等級職位資格要求的。
四、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補員崗位數
本次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崗位數總數為94名;其余鄉鎮實行合理流動,流入數總量控制,總數為62名。(詳見附表)
五、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的程序
1、在興義網站上發布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方案。
2、報名。報名時須填寫報名登記表,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08年、2009年、2010年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各種符合加分條件表彰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聘申請書(申請書上須有所在學校、教育輔導站簽署同意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意見)。
報名地點:興義延安路小學(六?。?。
3、資格審查:主要是審查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人員是否具有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資格。
4、量化考核:對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逐項量化打分。
5、考試: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學科教學業務考試(主要內容為:本學科專業業務知識)。
對應聘者將業務考試成績和量化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市教育局根據應聘同一職位人員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如總分并列,考核量化分高者優先,如考核量化仍出現并列,工作年限長的優先,在上述并列情況同時存在時,年齡大的優先),報市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配手續。
六、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時間安排
《興義市2011年中小學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實施方案》發布時間:2011年8月1日至8月9日。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0日至8月11日。
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考核量化時間:2011年8月14、15日組織對參與競爭上崗、合理流動人員進行量化考核。
準考證發放時間:2011年8月16日。
業務考試時間:2011年8月17日。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公布、公示考試和考核量化分數時間:2011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辦理批復手續時間:2011年8月22日至8月23日(8月25日前參加合理流動與競爭上崗的全部到達新的工作崗位)。
咨詢電話:0859-3223676。
七、考核量化內容及分值
1、年度考核:以2008年、2009年、2010年年度考核結果為準,優秀每年3分,合格每年2分。
2、普通話:二甲(含二甲)以上6分,二乙4分。
3、具有相應等級、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2分。
4、獎項的認定和量化計分:
(1)表彰:各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參與評優評模授予的稱號和表彰獎項,其中:國家級7分;省部級5分;州級4分;(縣)市級3分;教育局、鄉鎮2分;學校1分。同類獎項中多次獲獎的以最高一次記分。
(2)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教育行政部門參與的各級各類教研教改、競賽等活動中設立的各類獎項,其中:省部級一等獎9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7分;地州(廳)級一等獎6分,二等獎5分,三等獎4分;(縣)市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在同年度同類獎項中多次獲獎的以最高一次記分。
5、其它情況量化加分:
(1)申請參加合理流動的人員工齡滿三年后,每在鄉鎮工作一年加1分;凡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在巴結、滄江、洛萬、三江口、雄武、倉更6鄉鎮的村級學校及校點連續工作10年以上的另加3分(由教育輔導站出具證明,并經站長簽字)。
(2)革命烈士子女加2分。
(3)現役軍人配偶加2分。
提供考核量化材料的時間從2008年1月起到2011年7月止。
八、聘用待遇及要求
1、通過合理流動競爭上崗的已聘人員,本人自愿接受所聘崗位等級的績效工資管理(含高職低聘)。
2、應聘者接受聘任后與聘用單位簽訂不低于三年的服務年限合同,在合同期內個人不得提出調整工作崗位要求。
九、組織領導
為確保2011年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2011年全市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領導小組,其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王婷菊(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鄧啟鵬(市委常委、市委統戰部部長、市委宣傳部部長)
鄒錫順(市人大副主任)
謝春(市政協副主席)
成員:王海虹(市政府國防教育辦專職副主任)
張興貴(市教育局局長)
彭其劍(市人社局局長)
聶建強(市財政局局長)
周秋臨(市監察局局長)
王方才(市編辦主任)
張剛基(市教育局副局長)
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市人社局、監察局、編辦,涉及到的街道辦事處和部分鄉鎮等單位配合參與。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教育局,由張興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從教育、人社局、編辦、監察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抽調,具體負責全市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工作的組織實施。辦公室設考核量化和考試兩個工作組??己肆炕M負責資格審查和考核量化工作及考務工作;考試組負責出題、制卷、評卷等工作(出題、制卷、評卷工作人員臨時確定)。
十、工作要求
教師合理流動競爭上崗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一經發現并查實,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應聘者如提供的材料失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三年內不準參加合理流動競爭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