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社會補充選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協理員(簡稱勞動保障協理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數
現面向社會補充選聘勞動保障協理員6名。
二、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在2011年7月31日前已經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及其以上學歷(具有黨校畢業文憑或“瀘州大學”畢業文憑且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專業不限,性別不限。
(二)熱愛社會保障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
(三)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76年8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
(四)未受過黨紀政紀、刑事處罰者。
三、報名辦法及報名時間
(一)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戶籍所在地出具的無違法違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張。
(二)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8月12日上午12:00結束。
(三)報名地點:古藺縣人才服務中心(古藺縣政府辦公大樓六樓)。
(四)報名者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于2011年8月12日下午15:00—18:30在古藺縣人才服務中心(縣政府辦公大樓六樓)領取面試通知。
四、選聘方式
本次選聘采取面試方式擇優聘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須達到1:3比例方能進行面試,如達不到比例則調減選聘名額,面試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五、體檢、公示及聘用
(一)根據報名者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進行,體檢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二)如出現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并列的,則通過考察擇優選聘。
(三)對報考者的面試、體檢及擬聘人員將通過古藺人事人才網(http://www.glrsrcw.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與所在單位簽訂崗位聘用合同,實行一年一聘,聘期滿根據工作需要經考核合格可續聘。
(四)本次面試、體檢、公示合格的擬聘人員原則上定向安置到缺編鄉鎮工作。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聘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原則,在面試、考核過程中全程接受社會及紀檢部門的監督。
聯系電話:古藺縣人才服務中心7233213
古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