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渝北區法院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5人(男4人、女1人)。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聘用書記員資格條件
(1)具有本市戶口,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法律本科及以上學歷;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4)截止2011年5月31日止,18周歲至30周歲;
(5)具備從事法院書記員工作相應的專業技能;
(6) 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身體健康,符合招聘體檢標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受過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曾被勞動教養的;
5、曾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6、未滿試用期或被辭退后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和聘任制公務員);
7、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截止時間:8月14日下午5:3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咨詢電話:67188993、67376917;郵箱:jzjz2009@163.com);
3、報名手續:初審合格者,經通知須提供本人學歷證、身份證或戶口本,并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登記照片2張到渝北區法院政治處進行現場確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技能測試和面試,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到2:1。
1、筆試分值50分(2011年8月15日9:00-10:00);
2、技能測試分值50分(2011年8月15日10:30-11:30);
3、面試分值為100分(2011年8月15日下午2:30-5:00)。
法院組織3-5名面試考官對報考人員進行面試。面試由主考官提問應聘人員回答。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知識等(面試地點另定)。
(三)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依據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由法院指定的區級以上醫院對考生進行體檢。若因身體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規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區法院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
(五)聘用
1、凡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證件審核、筆試、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發現報考者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責任。
2、被聘用者由區人才市場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派遣到法院安排工作崗位。
三、工作待遇
1、工資標準:每月1800元,“五險”單位繳納部分由單位為其繳納,“五險”個人繳納部分在其本人工資中扣除繳納。
2、其他待遇按照本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本簡章由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