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20號)和《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二階段考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重大校〔2015〕45號)的文件精神,建筑城規學院對2015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第二階段入學考試錄取工作決定如下:
一: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組 長: 杜春蘭 教授
副組長: 周鐵軍 教授
成 員:李和平教授 盧 峰 教授 陳蘭副教授 褚冬竹教授
鄧蜀陽教授 徐煜輝教授 嚴永紅教授 劉駿副教授
陳 蔚教授
秘 書:孫國春
學院成立綜合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3人。面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下開展復試工作,負責專業綜合面試及評分。
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考試方案的制定與實施、成績復核與匯總、錄取名單確定及處理爭議。
二:招生計劃和考生資格
1. 學校今年下達我院的在職人員攻讀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指標為70人。
2. 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并結合我院今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凡報考我院并通過重慶大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第一階段入學考試(GCT)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均獲得進入我院第二階段入學考試和專業綜合面試資格。
三:復試時間安排
1,資格審查及專業筆試時間安排及具體要求詳見重慶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qu.edu.cn/view.php?nid=632 ;
2,專業綜合面試考試時間定于2015年1月11日上午9:00舉行,考試地點為建筑城規學院1、2樓各教室;請各位考生于當日上午8:30準時到建筑館5219辦公室報到,查看分組信息并候考。
四:錄取原則
1,復試工作結束后,按總成績進行排序。根據學校下達招生指標,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其中第一階段入學考試(GCT)成績占60%,第二階段入學筆試成績占20%,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占20%。
其中專業筆試滿分100分, 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
2,專業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監督與復議
1,我院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試和錄取工作實行責任負責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凡參與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試工作的工作人員及導師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對違反招生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學院將嚴肅查處。對復試后不被錄取的考生,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
2,學院將在考試成績公布5日內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工作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議異,由學院領導小組進行復議,若考生還有異議,由學院報校研究院復議處理。
本錄取辦法由建筑城規學院負責解釋,電話:023-65126321/65126327。
重慶大學建筑城規學院
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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