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2015年我校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包括農業碩士、獸醫碩士、工程碩士、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四個類別,現招生工作已進入復試錄取階段。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20號)、《關于下發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成績的通知》(學位中心[2015]171號)、《關于做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錄取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4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于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22日開展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
現將有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生指標分配及復試分數線
1、工程碩士
學校總招生限額為26名。
復試分數線:GCT總分≥172分,單科≥20分。指標分配數見下表:
工程碩士各領域指標分配表
領域 | 上線生源數 | 指標分配數 | 備注 |
農業工程 | 8 | 6 | |
環境工程 | 5 | 4 | 錄取本科學歷無學士學位考生不得超過2名。 |
食品工程 | 5 | 4 | |
食品工程(煙草工程方向) | 10(2) | 7 | |
生物工程 | 6 | 5 | |
合計 | 34(2) | 26 |
補充說明:上線人數中括號內數字為本科學歷無學士學位考生人數。
2、獸醫碩士
學校總招生限額為100名。
復試分數線:GCT總分≥154分,單科≥20分。
3、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專業學位
學校總招生限額為40名。
復試分數線:GCT總分≥168分,單科≥20分。
4、農業碩士
學校自定招生人數,但錄取總數不得超過250人,其中農村與區域發展領域錄取人數不得超過100人,具體指標分配見附件1。
復試分數線:GCT總分≥154分,單科≥20分。
5、錄取指標執行的相關要求
(1)各專業學位招生限額按照《關于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20號)文件規定執行。
(2)如有上線考生放棄復試資格且該考生所報考領域(專業)沒有其他合格生源遞補,其招生指標由學校收回,再按各學院、各類別剩余上線生源比例重新進行分配。
(3)各學院必須確保已錄取考生入學,如有已錄取在職碩士放棄入學資格,將按未報到人數削減該學院次年招生指標數。
二、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總體要求
復試錄取工作事關考生切身利益,各招生單位及有關人員要嚴格按照復試文件執行,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做好各方面的準備,全面做好復試與錄取工作,做到管理到位、服務到位、監督到位,確保公平、公開、公正。具體要求如下:
1、高度重視 做好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
學校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院招生辦具體負責復試與錄取工作的落實和督查。各相關學院應成立復試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復試與錄取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專業領域應成立復試工作專家小組,負責本專業領域復試與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所在學院各專業領域領銜人、研究生工作秘書組成;各專業領域復試工作專家小組由本專業領域的領銜人和指導教師組成。
2、嚴守紀律 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各學院須提高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質量,嚴禁復試錄取工作出現不正之風,必須杜絕舉報事件的發生,確保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在復試組織與實施過程中,與復試考生有親屬關系的人員應予回避。有關復試辦法和工作安排應提前在學院的網站上公布,讓所有考生了解,各學院必須按學校確定的復試分數線及下達的復試名單,按時發放復試通知書(附件2),按《湖南農業大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管理辦法》(附件3)以及《湖南農業大學2015年在職碩士復試與錄取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附件4),合理安排復試時間,制定具體的復試與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精心設置復試程序,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匯總。
學校在復試期間將組織專門人員進行督查,同時面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0731-84618111 (研招辦) 0731-84618683(校紀委)
3、把好關口 認真做好考生的資格審查
復試前,各學院通知考生攜帶復試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研究生院會議室(十教北513)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規定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復試,不得錄取。學院要對考生的學歷進行認證(工程碩士還要對學位進行認證)。
學歷認證網址http://www.chsi.com.cn/,學位認證網址 http://www.chinadegrees.com.cn/(限2008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間獲得學位者,不能查詢或查詢未果者須在“中國學位與教育文憑認證”網站http://www.chinadegrees.cn/cn/上進行已獲學位認證,獲取書面《認證報告》),并將學歷、學位認證報告連同擬錄取名單一并提交。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真實有效,一經學校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取消入學資格。
對于獸醫碩士,需要核查考生本科專業是否為動物醫學(獸醫)、動物藥學、動植物檢疫(動物檢疫方向)專業,且是否具有動物醫療、動物檢疫、動物保護、畜牧生產、獸醫執法相關實踐經驗。
4、限額錄取 嚴格執行上級部門以及學校制定的招生計劃
各領域(專業)招生數量不得超過學校下達的招生限額。根據國務院學位辦《關于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10號)的精神,環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工程領域錄取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不得超過學校工程碩士錄取總人數的10%;農業工程領域錄取大學本科畢業學歷但未獲得學士學位的人數所占比例不得超過該領域實際錄取總人數的20%。環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工程領域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數不得超過學校實際錄取人數的10%;農業工程領域錄取GCT成績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數的比例不得超過該領域實際錄取人數的10%。
5、全面考查 擇優錄取有培養潛質的考生
2015年我校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第二階段的專業考試和評卷工作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各學院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命題、制卷、組織考試和評卷工作,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和學校的聲譽。
各領域(專業)要規范復試環節,制定明確、具體的復試要求,從專業知識、專業素質、專業能力、職業背景等方面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查,擇優錄取專業基礎扎實,有較好職業背景和培養潛質的考生。
6、嚴格執行調劑政策
各招生類別、各領域(專業)均不進行跨類別、跨領域(專業)調劑錄取。此外,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專業學位,不進行跨校調劑錄取。農業碩士、獸醫碩士、工程碩士可在湖南省院校之間進行類別內、領域內的跨校調劑錄取。
7、認真做好復試與錄取的工作總結
各學院要對考生的報考、擬錄取、排序情況建立檔案,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并報送復試與錄取工作總結,學校將在此基礎上報送工作總結到國務院學位辦。對于錄取成績偏低的學院和考生,學校將采取有效方式進行全過程質量跟蹤和監督,適時檢查培養工作。
8、學費收取
各類別的學費按《湖南農業大學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簡章》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9、復試有關材料
復試有關的試卷、登分冊、考場情況登記表等材料由學院妥存備查。復試結束后,考生及各學院需填寫以下材料:
附件1:農業碩士各領域指標分配表
附件2:湖南農業大學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招生考試復試通知
附件3:湖南農業大學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管理辦法
附件4:湖南農業大學2015年在職碩士復試與錄取工作時間安排表
附件5:湖南農業大學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
附件6:湖南農業大學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及擬錄取名單
附件7:2015年參加在職人員攻讀工程碩士學位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情況登記表
湖南農業大學研究生院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