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于2016年1月18日(周一)至1月20日(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連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911辦公室(海州區郁洲南路90號)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現場填寫報名表。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聘用條件要求進行報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或解除勞動關系。報考人員聯系電話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否則后果自負。
(二) 面試。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將電話通知其按時到報名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視為放棄。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線,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試結束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三)體檢。入圍者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
(四)政審及聘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審合格者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無業人員可憑就業失業證直接辦理相關手續,已有工作單位人員必須與原單位辦理完解除或終止人事或勞動關系手續,憑相關手續資料辦理聘用手續,“就業失業證”收歸招聘單位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