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云南籍高校畢業生,持有畢業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單位接收涵,以及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審批簽章的招生錄取名冊復印件等材料,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報到,所需材料齊全,1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2)除我省緊缺專業外,我省原則上不接收非云南籍中專畢業生。用人單位接收非云南籍緊缺專業中專畢業生,需將接收情況提前報送省教育廳學生工作處審核批準后,方能辦理畢業生接收手續。報送材料齊全,在3個工作日內答復或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