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畢業時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三年內可以繼續自主擇業,愿意將戶口、檔案暫留昆明市的本科以上應屆畢業生,可持《登記證》(本省生源畢業生)或《報到證》(省外生源畢業生)、畢業證,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檔案、戶口托管手續。
(二)三年擇業期內落實到生源地所轄就業單位的,由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為其辦理就業手續;落實到外州、市就業單位的,由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為其辦理就業手續。
(三)三年擇業期內落實到省外、中央在滇以及省屬就業單位的,由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為其辦理《登記證》換發《報到證》的就業手續。換發程序為:畢業生持《登記證》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單位接收函,到省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昆明市學府路2號云南省教育廳一樓,聯系電話:0871-65156863)換發《報到證》。所需材料齊全,1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