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滁州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四、辦學地址:滁州市豐樂大道2188號(龍蟠校區)
五、學院概況
滁州職業技術學院是安徽省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學”建設單位。學院成立于2002年7月,位于皖東歷史文化名城、南京都市圈和合肥經濟圈核心城市——滁州市,緊鄰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瑯琊山和中國四大名亭之首醉翁亭。學院現有龍蟠、清流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140畝,教學生活設施完善,固定資產總值6.3億元,在校全日制學生13140人。
學院立足地方辦學,設置高職專業48個;教學儀器設備總值1.2億元,建有機械加工、數控技術、計算機軟件開發等9大實訓中心,與博西華、全柴、康佳公司等企業共建校內外實訓基地160個。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教師110人,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286人,居省內同類院校前列。
學院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在98%以上,連續兩次被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評為全省就業工作“先進集體”;連續八年被省教育廳評為“安徽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和“標兵單位”。2012年被省教育廳命名為“省級創新創業教育示范校”,2012年學院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被省人社廳命名為“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AA級)。2013年 5月22日,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來學院視察工作時指出:“學校發展勢頭很好,現在是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將來要爭取成為全國的示范典型。”
六、招生專業及計劃
學院圍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結合現有教育教學條件,以就業為導向,合理選擇部分專業編制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具體專業和計劃見下表:
備注:最終計劃以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七、報名
(一)報名對象
取得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報名或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資格的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畢業生和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
(二)報名時間
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
(三)志愿設置
學院共設置三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服從志愿。考生可以填報三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服從志愿。
八、考試
分類招生考試統一采取“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方式進行,具體內容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類型 | 考試時間 | 考試地點 | 備注 |
文化素質考試 | 3月20日上午 9:00—11:30 | 各市指定考點 | 語文、數學、英語合卷筆試 |
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 4月10日9:00—11:30 | 滁州職業技術學院(龍蟠校區) | 考試大綱另行發布 |
(二)考試內容
1.文化素質考試
所有報名考生須參加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考試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內容。卷面分值為300分,其中語文、數學每科120分,英語60分,考試大綱見省考試院網站。
2.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文化素質考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參加對口升學考試報名的考生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滿分均為150分,詳細考試綱要另行發布。
(三)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免試條件
滿足下列其中一項的考生可以申請免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1.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
2.獲得國家認定核發的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
3.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4.榮獲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德能雙優”稱號;
5.具有高中或同等學歷的復轉軍人;
6.在校期間表現優秀,獲得過校級及以上個人或集體榮譽(含藝術類和運動員等級證書),取得校長實名推薦資格的。
滿足免試條件的考生須填寫《滁州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免試申請表》或《滁州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分類考試招生校長實名推薦表》,并于4月1日前將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或掃描件寄送至學院招生就業處。
(四)成績計算規則
分類考試總分為45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300分,“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150分,最終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免職業適應性測試考生該項成績統一按150分計);
參加對口升學考試報名的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免技能測試考生該項成績統一按150分計)。
九、錄取
(一)在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領導下,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統一組織錄取。
(二)經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免技能測試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考生信息將在學院網站公示。
(三)根據考生總成績和各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按1:1.1投檔比例擇優錄取。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和參加對口升學考試報名的考生進行分類錄取。總分相同者,按文化素質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四)錄取期間的計劃調整原則: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學院依據辦學資源情況,將生源不足的專業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的專業,根據空缺計劃的多少,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五)各專業招生錄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十、時間安排
十一、招生監督
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在學院紀檢監察組的監督下,按照“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自覺接受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考生如有疑問可向學院分類考試招生紀檢監察組反映。招生錄取期間監督、舉報電話:0550-3854616。
考生在分類考試招生中的各種違規行為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
十二、收費標準
(一)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我省高校自主招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函》文件精神,參加我院分類招生考試的考生須交納100元報名考試費(繳費辦法見網站公告),如考生被我院錄取,在入學報到時,該費充抵等額學費。
(二)學院嚴格按照國家和安徽省有關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收費。
(三)學院建立了完善的學生獎學金制度。根據國家政策設有國家獎助學金、學院獎學金、企業獎助學金等,并開通了助學貸款的綠色通道,確保每位考生不會因學費問題而不能入學。
十三、其他
(一)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新生與普通高考錄取新生同等待遇。
(二)所有參加分類考試招生報名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
(三)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學生完成學業后,學院頒發經教育部備案的滁州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五)已被我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六)本章程由學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四、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50—3854670 3854668
監督電話:0550—3854616
網址:http://www.czc.net.cn/
地址:滁州市豐樂大道2188號
郵編:23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