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北京市政府批準,按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京財綜【2012】993號文件精神,我院涉農類專業在校學生及錄取新生免收學費,涉及專業如下:
1、園藝技術
2、園林技術
3、植物保護
4、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
5、畜牧獸醫
6、畜牧獸醫(動物醫學方向)
7、畜牧獸醫(寵物養護與疫病防治方向)
8、獸醫醫藥
9、都市農業裝備應用技術
10、農業經濟管理
11、種子生產與經營
特此通知
招生就業處
2015-3
京財綜[2012]993號文件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文件
京財綜〔2012〕993號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同意本市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涉農
專業免收學費的函
市教委:
為統一相關教育惠農政策,吸引更多優質生源報考涉農類高職專業,培養更多符合農業、農村、農民需求的高技能實用型人才,根據原國家教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頒發義務教育等四個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教財〔1996〕101號)的有關規定,經市政府批準,同意本市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涉農類專業學生免交學費。現將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自2012年秋季開學起,對北京農學院和北京農業職業學院高職涉農類專業(“173009011高職一般專業學費”中涉農類高職專業)在校生和新生免收學費。
二、高職涉農類專業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教高〔2004〕3號)和《關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職高專專業設置備案結果的通知》(教職成函〔2011〕1號)中所列高職涉農專業為準。
三、免收上述專業學生學費后,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在部門預算中統籌安排。
四、北京農學院和北京農業職業學院應持此函到市發展改革委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并到市財政局辦理票據變更手續。
五、北京農學院和北京農業職業學院應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將免交學費的專業在教育收費公示欄、招生簡章中予以公示。
特此函復。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主題詞:財政教育收費函
抄送:各區縣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北京市財政局辦公室2012年6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