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考生是指具有三水區戶籍在三水區外就讀初三的應屆畢業生和往屆生。符合報考條件需要回三水區報考的,請根據下列規定和要求辦理報考手續。
一、報名條件
㈠符合下列條件的三水區戶籍的居民,可以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初中畢業生、結業生或具有初中畢業同等學力。
3、報考省一級普通高中和高等學校五年制高職的考生,必須是參加今年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㈡下列人員限制報考
1、初中重讀生(包括已經畢業和讀完初三課程無故不參加畢業考試者,或已讀完初三第一學期無故停學半年再返學復讀者)不得報考省一級公辦普通高中。
2、高中階段學校的畢業生、結業生不得報考公辦普通高中。
㈢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⒈高中階段學校的在校學生;
⒉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辦法及要求
1、報名申請及所需證件:
考生須持二代身份證原件、本人戶口簿原件(附復印件1份)、九年義務教育證書原件(附復印件1份)或就讀初中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向戶籍所在地的報名點(見附件)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及確認時間:3月15日至3月25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下午:3時至5時,節假日不辦理)。過期不辦理。
報名時,考生本人須在報名點規定的時間內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并進行現場拍攝電子照片、繳交相關費用、確認報名數據等手續。
3、考生必須于5月10日前向報名點提供本人原畢業學校的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定表(或德育鑒定結果),由報名點錄入系統。
4、考生必須在4月5日前向報名點提交本人原畢業學校錄入并加蓋公章的初三年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簡稱《國標》)測試成績原始表,由報名點錄入系統,逾期不交,將作不參加《國標》測試處理(申請體育免考并通過的考生除外)。
三、體育考試
考生須參加我區4月15日開始組織的體育項目考試。具體考試的安排時間請與報名點聯系。個別因體質問題需要辦理免考等手續的,具體要求見《關于印發<佛山市三水區2016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初三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三教基〔2016〕21號)。通過體育免考審核的考生需參加體育基本知識理論考試。
有關體育考試的具體問題可向報名點或三水區招生辦查詢。
四、信息查詢
考生必須及時并詳細了解各種招生考試的信息。考生可登陸“佛山招考網”或“三水教育信息港”,查看公布的招生考試政策、報名考試、填報志愿、考試安排(如體育考試、體藝特長生考試、文化科考試等)、成績公布與復查、錄取等方面的詳細情況,也可以直接向報名點或三水區招生辦(聯系電話:0757-87733304)查詢了解。
佛山市三水區招生辦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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