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子科學技術研究院(簡稱:電科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專業 | 第一單元 (政治理論) | 第二單元 (外國語) | 第三單元 (業務課一) | 第四單元 (業務課二) | 總分 | |
080300 | 光學工程(學術) | 45 | 45 | 60 | 70 | 310 |
0809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學術) | 45 | 45 | 60 | 70 | 310 |
080902 | 電路與系統(學術) | 45 | 45 | 60 | 70 | 310 |
080903 |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學術) | 45 | 45 | 60 | 70 | 310 |
080904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學術) | 45 | 45 | 60 | 70 | 310 |
081001 | 通信與信息系統(學術) | 45 | 45 | 60 | 70 | 310 |
081002 | 信號與信息處理(學術) | 45 | 45 | 60 | 70 | 310 |
0812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術) | 45 | 45 | 60 | 70 | 310 |
085202 | 光學工程(應用) | 45 | 45 | 60 | 70 | 280 |
085208 | 電子與通信工程(應用) | 45 | 45 | 60 | 70 | 280 |
085211 | 計算機技術(應用) | 45 | 45 | 60 | 70 | 280 |
注: 1. 085202“光學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與“計算機技術”專業為專業學位專業。
2. 085202“光學工程”可選擇080300“光學工程”專業對應的導師;
“電子與通信工程”可選擇以下方向:01通信與信息系統02電路與系統、03電磁場與微波技術、04信號與信息處理、05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09衛星導航、10EDA、11電子系統軟件測試所對應的導師;
“計算機技術”可選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對應的導師。
二、復試細則(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
1. 第一志愿報考電科院并達到對應專業復試線及單科線的考生:
請登陸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碩士復試”(yz.uestc.edu.cn/ssfs)打印復試通知單。
2、調劑考生(包括院內調劑和校內調劑)。
1.電科院各專業均接收調劑,調劑分數線同復試分數線。
2.考生登錄學校研招網“碩士復試”,填報調劑申請。
3.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其他學院已上線,但仍希望調劑電科院的考生:
第一志愿已上線或已申請調劑的考生,參加復試前想放棄第一志愿或放棄原有調劑志愿(以下簡稱原志愿)的,須由本人提出如下內容的書面申請:“本人經審慎考慮,雖然已上線可以參加復試,仍然決定放棄原志愿進行校內調劑,并知悉‘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的錄取優先順序。(附考生編號、本人簽名、需放棄的原志愿學院和專業、日期)”。書面申請須由原志愿學院研究生科簽字蓋章同意后,再交至研招辦。此申請從學校碩士復試系統開放之日起開始辦理。如原志愿沒有上線或沒有錄取,需參加校內調劑的,無需此申請。如報考學院和專業均不變,只需調劑導師的,可以在學院研究生科資格審查時申請辦理,或在復試過程中由學院直接調劑,無需此申請。
三、復試內容
電科院參加學校第一批復試(含調劑生)。
1.專業筆試(200分,取整數):時間120分鐘
筆試科目見下表,由電科院自主命題,不得與初試科目重復。參考書目見招生簡章。
專業 | 筆試科目 | |
080300 | 光學工程 | 數字電路 |
080900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微波技術基礎 |
080902 | 電路與系統 | 模擬電路或電路分析基礎 |
080903 |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數字電路 |
080904 |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 | 微波技術基礎 |
081001 | 通信與信息系統 | 數字電路 |
081002 | 信號與信息處理 | 模擬電路 |
081200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程序設計》(C語言) |
085202 | 光學工程 | 數字電路 |
085208 | 電子與通信工程 | 微波技術基礎或《程序設計》(C語言)或模擬電路 |
085211 | 計算機技術 | 《程序設計》(C語言) |
注: (1)調劑考生需參加電科院復試,復試時間同第一志愿考生。
(2)調劑考生復試科目可以選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對應的復試科目也可以選擇所調劑專業對應的復試科目,但所選擇的復試科目需在電科院復試科目中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2.外語面試(100分,取整數):時間不少于5分鐘
口語50分、聽力50分。
3.綜合面試(200分,取整數):時間不少于15分鐘
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和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意識)、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要求: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均達到滿分的60%才能被錄取。
四、時間安排
(一)第一批復試(第一志愿與調劑同時復試)
1. 3月11日(周五) 晚上19:00電科院復試經驗交流會(地點:清水河校區品學樓A110)
(1) 電科院介紹(電科院情況簡介、研究生培養情況、復試辦法答疑)
(2) 導師情況介紹
(3) 學長交流復試經驗
(4) 考生問題解答
2. 3月16日(周三) 9:30—15:00,資格審查
地點:電子科技大學清水河校區(西二門)研究院大樓415,具體位置見現場標識。
考生須帶齊:
(1)復試通知單(或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上打印的調劑申請單)
(2)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及學位證原件(往屆生)、學生證原件(應屆生)
3. 3月17日(周四)上午9:00-11:00,復試——專業筆試;
地點:電子科技大學清水河校區品學樓A107。
4. 3月17日(周四)下午 13:30-17:00,復試——外語面試;
地點:研究院大樓415A、415B。
5. 3月18日(周五)上午9:30起,復試——綜合面試;
地點:電子科大清水河校區,詳細地點、分組及安排請在17日(周四)筆試時查詢。
五、擬錄取
1.錄取優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新生獎學金評定優先順序與此相同。
2.同一優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新生獎學金評定與此相同。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達到滿分的60%才能被錄取。
3.我校錄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養過程,取消所有獎學金及其他獎勵待遇。
六.其他:
1. 復試成績由研究生院統一公示,學院不單獨公示。
2. 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公布,學院不單獨公布,請考生關注我校研招網通知,學院不再受理考生關于是否擬錄取的相關咨詢。
3. 其他細則請參照《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辦法》。
4. 本辦法由電科院負責解釋。
地址:清水河校區研究院大樓407B研究生培養辦公室。
電話:028-61831153 唐老師;
學院網站:www.riest.ue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