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印發《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及《沈陽工業大學2016年全國統考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復試組織機構
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擔任,成員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系主任等擔任,秘書由研究生教學秘書擔任。
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院復試方案、確定復試小組組成及工作。
二、復試形式與內容
復試共三部分。
1.專業課考試,考生在《沈陽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專業課中選擇考試科目,采用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90分鐘。
2.英語聽說能力考試;
3.綜合面試。
英語聽說能力考試與綜合面試同時進行,采用口試形式;思想政治情況審核由學校研究生院統一實施,思想政治情況審核不計入復試成績;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要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且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復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滿分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三、復試成績確定
復試三部分,即專業課考試、英語聽說能力考試、綜合面試各100分,共計300分。
復試注重考核專業素質和能力,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本學科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情況、應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發展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外語聽說能力等;注重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大學期間的科技與社團活動情況、事業心與責任感以及協作意識與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等。此外,學術型考生還側重考核考生應用本學科基礎理論知識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專業學位考生側重考核考生應用本學科專業知識解決工程問題的能力。
四、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地點:建工樓,307室
聯系電話:024-25496536
五、未盡事宜
方案如有與《沈陽工業大學2016年全國統考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相矛盾或相悖之處,以《沈陽工業大學2016年全國統考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為準;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方案負責解釋。
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