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調劑管理工作,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5〕9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生源調劑原則
生源調劑應遵循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考生自愿的原則。考生成績(單科、總分)須達到我校規定的復試分數線要求。符合我校招生報考指南及專業目錄所規定的報考要求。滿足教育部有關調劑的其它要求。未經網上公示的缺額,一律不得調劑考生。校內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一級學科各專業,原則上不再接收校外調劑考生。校內生源整體嚴重不足的一級學科有關缺額專業可校內外同時調劑。
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一級學科各專業:報考專業學位專業的考生可以調劑至有空額的學術型專業,但報考學術型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劑至有空額的專業學位專業(含同一學科內部)。
有缺額的專業(達線人數<計劃數)在調劑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必須按照缺額計劃數的1:1.5比例差額調劑(下述第二類專業不限定差額調劑比例上限),以備調劑生源的擇優選拔。
已進入我校一志愿專業復試名單的考生,如不符合招生報考指南上規定的復試專業的報考要求(如英語六級、學歷、學位要求等,具體見招生報考指南,特別要注意備注欄目的要求),須申請調劑其他專業,否則不予進入復試、錄取。校內外調劑考生也須符合擬調劑專業的報考要求。
報考我校未達A類線但可達B類線的考生建議向B類地區調劑。
二、具體要求及調劑工作流程
(一)第一類專業
1、具體要求
醫學門類中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中藥學)、護理學一級學科各專業(含學術型及專業學位),教育學門類中的心理學一級學科各專業,管理學門類的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專業等第一類專業,因整體生源充足,一輪復試均不接收校外調劑考生,只進行校內一志愿考生調劑。二輪復試視具體情況再確定是否接收校外調劑考生及接收條件。
第一類專業中的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一級學科各專業調劑采取考生線下直接交調劑申請表到研究生學院的方式進行,設置兩個調劑批次,每個批次按申請調劑考生的總分高低依次滿足其填報的平行志愿,即每批次最高分考生平行志愿先投檔成功,之后總分第二考生平行志愿再投檔并成功,隨后總分第三考生平行志愿再投檔,依次進行。如遇投檔不成功,在每批次后續環節根據其是否填報服從調劑進行投檔,以保證高分考生利益。研究生學院具體負責審核確定及在調劑系統中發復試通知并按規定時間在網上公布。需要特別提示的是:對于擬調劑到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必須滿足我校招生報考指南上的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各專業領域招生要求,對于本科階段為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二級學科專業考生,只能申請調劑到相同專業。
第一類其他專業(非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調劑采取考生線下直接交調劑申請表到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的方式進行,由培養單位根據考生分數,結合其專業背景等決定擬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各培養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不得拒絕接收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調劑申請表。生源充足時,必須按照最高1:1.5(小數部分按1人計)差額調劑,最后1名如有2名以上考生初試總成績相同,則同時調劑進入該志愿參加復試。各培養單位調劑工作,在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研究生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各培養單位可根據學校調劑辦法,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2、調劑工作流程
⑴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一級學科各專業調劑,要求調劑考生查閱缺額情況統計表(第一類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專業)缺額情況統計表(第一類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專業)3-18.xls后認真填寫紙質調劑申請表安徽醫科大學2016年碩士考生校內調劑申請表(臨床和口腔專業用)3-18.doc,在規定時間內直接交給研究生學院招生辦公室(安醫大校本部第一行政樓五樓),在合肥市外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需要同時提供委托書一份和考生親自簽名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遞交或發傳真(需同時傳真考生親自簽名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至0551-65161051。具體安排見表一:
表一: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一級學科各專業調劑安排表
序號 | 內容 | 時間節點(過時視為放棄) | 對象 |
1 | 考生填寫紙質調劑申請表交研究生學院 | 2016年3月21日15:00-18:00 | 達線并且總分≥330分的考生 |
2 | 研究生學院整理、審核、網上公布接受第一批調劑成功考生名單 | 2016年3月22日8:30前 | 研究生學院、紀委 |
3 | 自行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申請成功的調劑信息 | 2016年3月23日8:30前 | 第一批調劑成功考生 |
第一批調劑失敗考生等待繼續進入第二批調劑工作。 | |||
4 | 考生填寫紙質調劑申請表交研究生學院 | 2016年3月22日15:00-18:00 | 第一批調劑失敗和達線并且總分<330分的考生 |
5 | 研究生學院整理、審核、網上公布接受第二批調劑成功考生名單 | 2016年3月23日8:30前 | 研究生學院、紀委 |
6 | 自行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申請成功的調劑信息 | 2016年3月23日15:00前 | 第二批調劑成功考生 |
7 | 研究生學院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給成功調劑考生發復試通知 | 2016年3月23日21:00前 | 研究生學院 |
8 | 自行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確認“同意參加復試” | 2016年3月24日8:30前 | 第一批和第二批調劑成功考生 |
9 完成確認“同意參加復試”考生等待復試
特別說明:
①考生如已取得一志愿專業復試資格,但自愿調走,經過表一各項流程后未能成功調劑,可回到原一志愿報考專業參加復試。如果經過表一各項流程后成功調劑,以最后調劑專業參加復試,不能回到原一志愿專業復試。
②考生如未能進入一志愿專業復試,經過第一批調劑成功,但本人不滿意調劑結果,可繼續進入第二批調劑。如第二批調劑成功,以最后調劑專業參加復試,不能回到第一批調劑專業復試。
③表一各項安排僅限臨床調臨床、口腔調口腔,如考生自愿調到臨床和口腔之外專業,不適用于上述流程,按后面對應專業調劑安排表辦理。
④如考生申請調劑至臨床(或口腔)專業,同時申請調劑至第一類其他專業或第二類專業,應分別按照對應調劑安排表辦理。如都調劑成功,以成功調劑到的臨床(或口腔)專業參加復試。
⑤我校臨床和口腔各專業調劑信息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及填寫、確認等工作的開閉時間為2016年3月22日10:00-3月24日8:30。
⑵第一類其他專業(非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調劑,要求考生查閱缺額情況統計表(第一類其他專業)缺額情況統計表(第一類其他專業)3-18.xls后聯系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并認真填寫遞交紙質調劑申請表安徽醫科大學2016年碩士考生校內調劑申請表(第一類其他專業用)3-18.doc。考生只能申請一個培養單位,但可填兩個平行專業調劑志愿及是否服從調劑分配。具體安排見表二:
表二:第一類其他專業(非臨床和口腔)調劑安排表
(僅限校內調劑)
序號 | 內容 | 時間節點(過時視為放棄) | 對象 |
1 | 考生聯系各培養單位并交紙質調劑申請表 | 2016年3月22日16:00前 | 達線的校內考生 |
2 | 整理、審核、確認調劑成功考生(除去成功調劑臨床或口腔專業的考生) | 2016年3月23日12:00前 | 各培養單位 |
3 | 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培養單位蓋章后報送本單位確認調劑成功的考生名單至研究生學院 | 2016年3月23日16:00前 | 各培養單位 |
4 | 研究生學院審核、網上公布調劑成功考生名單 | 2016年3月23日21:00前 | 研究生學院、紀委 |
5 | 自行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申請成功的調劑信息 | 2016年3月23日21:00-3月24日8:30 | 調劑成功考生 |
6 | 研究生學院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給成功調劑考生發復試通知 | 2016年3月24日9:30前 | 研究生學院 |
7 | 自行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確認“同意參加復試” | 2016年3月24日11:30前 | 調劑成功考生 |
8 完成確認“同意參加復試”考生等待復試
特別說明:
①考生如已取得一志愿專業復試資格,但自愿調走,經過表二各項流程后未能成功調劑,可回到原一志愿報考專業參加復試。如果經過表二各項流程后成功調劑,以最后調劑專業參加復試,不能回到原一志愿專業復試。
②同一考生如按表二流程同時申請兩個培養單位,如均調劑成功,由學校根據志愿填報等情況決定該考生調劑至何培養單位。
③如考生申請調劑第一類其他專業,同時申請調劑第二類專業,應分別按照對應調劑安排表辦理。如均調劑成功,以成功調劑的第二類專業參加復試。
④表二對應的各專業調劑信息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及填寫、確認等工作的開閉時間為2016年3月23日21:00-3月24日11:30。
(二)第二類專業
1、具體要求
哲學、法學、理學、工學門類各專業、基礎醫學各專業、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等第二類專業,因整體生源不足,可校內外同時調劑,考生需聯系各研究生培養單位交紙質調劑申請表。各培養單位一般應根據考生初試總分高低,結合其專業和知識背景,并考慮學科門類差異開展調劑工作。不限定差額調劑比例上限。符合報考條件的達線考生均可調劑。在規定時間內,各培養單位不得拒絕接收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調劑申請表。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根據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5〕9號):“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2、調劑工作流程
要求考生查閱缺額情況統計表(第二類專業)缺額情況統計表(第二類專業)3-18.xls后聯系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并認真填寫遞交紙質調劑申請表安徽醫科大學2016年碩士考生校內調劑申請表(第二類專業用)3-18.doc。考生只能申請一個培養單位,但可填兩個平行專業調劑志愿及是否服從調劑分配。具體安排見表三:
表三:第二類專業調劑安排表
(校內外同時調劑)
序號 | 內容 | 時間節點(過時視為放棄) | 對象 |
1 | 考生聯系各培養單位并交紙質調劑申請表 | 2016年3月22日16:00前 | 達線的校內外考生 |
2 | 整理、審核、確認調劑成功考生(除去成功調劑臨床或口腔專業的考生) | 2016年3月23日12:00前 | 各培養單位 |
3 | 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培養單位蓋章后報送本單位確認調劑成功的考生名單給研究生學院 | 2016年3月23日16:00前 | 各培養單位 |
4 | 研究生學院審核、網上公布調劑成功考生名單 | 2016年3月23日21:00前 | 研究生學院、紀委 |
5 | 自行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申請成功的調劑信息 | 2016年3月23日21:00-3月24日8:30 | 調劑成功考生 |
6 | 研究生學院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給成功調劑考生發復試通知 | 2016年3月24日9:30前 | 研究生學院 |
7 | 自行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確認“同意參加復試” | 2016年3月24日11:30前 | 調劑成功考生 |
8 完成確認“同意參加復試”考生等待復試
特別說明:
①校內考生如已取得一志愿專業復試資格,但自愿調走,經過表三各項流程后未能成功調劑,可回到原一志愿報考專業參加復試。如果經過表三各項流程后成功調劑,以最后調劑專業參加復試,不能回到原一志愿專業復試。
②同一考生如按表三流程同時申請兩個培養單位,如均調劑成功,由學校根據志愿填報等情況決定該考生調劑至何培養單位。
③如考生申請調劑第二類專業,同時申請調劑第一類其他專業,應分別按照對應調劑安排表辦理。如均調劑成功,以成功調劑的第二類專業參加復試。
④表三對應的各專業調劑信息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及填寫、確認等工作的開閉時間為2016年3月18日-3月24日11:30。
三、調劑工作安排
(一)調劑工作時間
調劑系統缺額開放調劑時間為:3月18-24日(24日11:30關閉)。
待調劑結束,3月24日15:00左右公布調劑復試考生總名單。第一輪復試擬安排在3月27-30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二)調劑系統操作
校內外調劑考生必須盡快到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招調劑服務系統”中辦理網上調劑手續(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edu.cn,即網上報名時的網站,調劑系統3月18日-4月30日開通),該網站上有詳細操作說明。只有當我校研招辦下載到考生的相關報名數據后,本次調劑才能生效。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三)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來校復試時進行資格審查。須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歷屆生)或學生證(應屆生)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歷屆生應交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應交驗《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