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復試將于2016年3月下旬開始陸續啟動(具體安排請密切關注后續將發布的各學院復試方案)。報到時將嚴格進行資格復查。須交驗和交存的材料如下:
一、交驗材料:
1.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應屆生出示由高校教務部門頒發并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學歷證書原件入學時交驗;
3.往屆生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原件,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4.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提供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服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
二、交存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正反面在同一張紙上,注明“研招復試資格審查用”);
2.《寧波大學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書表》(下載地址: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42/5838.htm)。應屆生,由考生在學所在院系所的政治工作部門蓋章;社會考生,由工作單位蓋章;畢業后沒有參加工作的,可以由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蓋章);
3.一寸照1張(黑白、彩色皆可),報到后自附于領到的體檢表上;
4.應屆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來源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往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來源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申請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
5.大學階段成績單原件或蓋紅章的復印件,須是所在學校(學院)教務部門或檔案所在部門加蓋公章)。
6.擬提前畢業的應屆本科考生還須持現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分制證明原件,并注明該生在2016年9月1日前能取得畢業證書。
7.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8.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同時還需交戶籍(戶口)證明、定向就業意向書。
9.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完整的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原件于錄取結束后返還。
10.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提供《退出現役證》復印件。
11.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同時還需交定向就業單位出具的意向書。定向類別的考生須明確有工作單位。報考類別選擇不當會引發檔案接轉的后續問題,甚至影響錄取,請考生特別注意。
12.有論文發表或有科研成果及獲獎的考生,請帶上相關的清單和復印件,復試時上交復試小組;
三、其他說明:
1.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和教育管理專業考生的大專畢業時間應在2011年9月1日前,本科畢業時間應在2013年9月1日前;
2.法律(非法學)專業的考生前置學歷須為非法學專業;法律(法學)專業的考生前置學歷須為法學專業;
3.同等學力考生包含畢業2年以上的高職高??忌捅究平Y業考生,大專畢業時間須在2014年9月1日前,本科結業無畢業年限要求。凡在2015年11月份現場確認前已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包括成教專升本或是自學考試考生)都不是同等學力,按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同等對待。
4.本科以上學歷考生的最高學歷須是2015年11月報考考點現場確認的截止日前獲得的?,F場確認結束后至2016年9月1日之前獲得本科以上學歷的視為應屆生。
嚴格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寧波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