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海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的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決定面向本縣公務用車參改單位中選聘勞動合同制司勤人員2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及條件
1.選聘對象為東海縣本次公車改革參改單位中,原用人單位非正式在編現已解聘的司勤人員。
2.熱愛祖國,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 持有C1及以上有效機動車駕駛證,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行車中未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地點:2016年3月28日—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縣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晶都大道北側人力資源市場二樓)。
2.報名所需材料:單位推薦表(附件,請自行下載)、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和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費:報名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進入面試人員,另交面試費100元。
三、選聘辦法和程序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筆試、面試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考試范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共基礎知識,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占70%,公共基礎知識占30%,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三)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擬選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以書面形式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面試成績、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按擬選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東海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東海縣政府網和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天。
對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在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七)錄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東海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為其辦理相關勞動合同手續,合同期為1年。
四、工作待遇和管理
1.待遇:被錄用人員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轉為正式合同制員工,工資結構分為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按月工資不低于1800元待遇執行并引入考核機制,按規定參加各類社會保險,根據年度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簽。
2、管理:司勤人員被東海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聘用后,自正式上崗之日起,其與原單位簽訂的所有合同、各種協議等依法終止。與東海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依法簽訂規范的《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依法管理;以后,發生勞動爭議和各項糾紛的,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處理。東海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為其辦理各項社保手續。
五、紀律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本次選聘全過程由縣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督舉報電話:0518-87212385
六、政策咨詢
東海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和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回答此次選聘政策咨詢。
選聘政策咨詢電話:、0518-87896070、0518-87027077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和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東海縣縣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