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學院討論決定,我院招收少量校內調劑生(即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到冶金工程(專業代碼:080600,學術型)、冶金工程(專業代碼:085205,專業學位型)、環境工程(專業代碼:085229,專業學位型)。
一、申請調劑復試的考生要求
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已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
2、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須屬同一學科門類);
本科就讀“985工程”、經教育部批準設置研究生院、“211工程”高校的考生及本科專業為冶金、化學、化工、材料、物理、能源的考生優先。
二、復試科目
專業課筆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
三、復試與錄取
1、根據考生報名時間,按先申請先復試原則,分批次進行復試與錄取;
2、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及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組成。其中,專業課筆試總分300分,外語能力測試總分100分,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總分100分。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
3、錄取方法
(1)原報考學術型學位的考生若復試通過,可錄取到學術型學位的專業,在學術型指標不足的情況下,也可調劑到專業學位型專業;原報考專業學位型專業的考生若復試通過,只可錄取到專業學位型專業。
(2)錄取必要條件:專業課筆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均合格;
(3)對所有考生按復試總成績高低排序,先對原報考了學術型學位的考生按成績高低進行學術型學位名額的分配,然后再對其余的考生(含服從調劑的原報考學術型學位但未獲得學術型名額的考生)按成績高低進行專業學位名額的分配。
(4)考生經我院復試合格確定擬錄取后,不得再申請調劑其他二級招生單位,不得再變更擬錄取專業。
4、我院調劑錄取的考生根據復試情況統籌確定享受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或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以及研究生助學金。
5、在導師選擇方面,考生須服從學院的統籌安排。
四、復試時間
1、第一批復試定于3月21日進行。我院對申請人進行初審,將初審合格名單提交校研招辦,經校研招辦復審同意后,安排復試。具體以學院通知到考生的時間為準。
2、后續將根據情況及時發布通知。
聯系方式:
地點:中南大學校本部冶金與環境學院(冶金館231室)
聯系人:戴老師,0731-88836724,13808464589
蔣老師,0731-88836724,15116335788
冶金與環境學院
2016-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