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培養服務國家戰略,滿足特殊需求,具有良好政治素養、國際視野、扎實理論功底,能獨立開展藏區重大現實問題研究和實務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選拔方式
面向社會招生,公開考試,符合條件者擇優選拔。
三、招生方向及名額
代碼 | 研究方向 | 招生名額 | 考試科目 |
1204Z01 | 藏區社會穩定與治理研究 | 1 | 1101外語2201藏學綜合3301漢語綜合 |
1204Z02 | 藏傳佛教管理研究 | 1 | |
1204Z03 | 藏區社會問題研究 | 1 | |
1204Z04 | 藏醫藥傳承與發展研究 | 1 | 1101外語2202藏醫藥學基礎3301漢語綜合 |
1204Z05 | 藏傳佛教教義科學闡釋 | 1 | 1101外語2203藏傳佛教原理3301漢語綜合 |
1204Z06 | 漢藏歷史文化交流研究 | 1 | 1101外語2204漢藏文化交流史 3301漢語綜合 |
四、學習年限、學費及獎助
基本學習年限為4年,學費每年10000元。獎助學金參照青海民族大學和天津大學相關獎助體系執行。
五、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服務國家藏區發展戰略,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其中獲得境外學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
3.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2010年9月1日之前),以碩士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須提交碩士課程成績證明(包括全部必修課和學位課且成績合格);或提供在報考專業或相近領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篇;或有一項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獎勵。
(三)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六、報名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16年4月10日—5月10日。
流程:登錄yzb.tju.edu.cn,點擊網頁左側“服務系統”欄中的“統考博士報名”,注冊并完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
l “專項計劃”中選擇“與青海民族大學聯合培養博士”;
l 報考院系所選擇“管理與經濟學部”;
l 報考專業選擇“公共管理”;
l 報考導師項視個人情況選擇;
l研究方向可隨意選擇,但最終依照“聯系方式”板塊中“備用信息”選項中必須填寫的三個報考研究方向代碼及先后順序為準(具體參見本簡章“第三條”);
l 是否參加e-Learning測試選擇“否”。
(二)遞交材料
時間:2016年5月13日前
地點:青海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材料遞交方式:按申請材料順序整理后,現場提交或通過郵件寄送。通過郵件方式寄送申請材料的,必須于5月13日前(以郵戳為準)寄至青海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未寄送申請材料的,報名無效(需遞交的材料清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審查
導師組集中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篩選,確定進入初試環節考生名單,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統中予以確認和在網站公示。
七、初試
時間:2016年5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青海民族大學
(一)外語:
滿分為100分,考試方式為筆試,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考生可二選一。
(二)專業:
考試方式為筆試,各科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其中,藏學綜合(2201)和藏醫藥學基礎(2202)為漢文試卷,考生用漢文答題;藏傳佛教原理(2203)和漢藏文化交流史(2204),漢文、藏文各占50%左右。
(三)漢語綜合
考試方式為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主要內容為言語理解、形式邏輯、命題作文、古漢語翻譯。
八、復試
(一)語言測試:
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漢語、藏語基礎。學科背景為民考民考生,需測試漢語基礎;學科背景為非民考民考生,需測試藏語基礎。
(二)綜合面試
滿分200分。
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基礎理論知識與研究方法,學科背景、科研潛質、創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表達與交流能力等。導師組根據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掌握情況現場打分,取平均分作為綜合面試成績。
九、錄取原則
1.堅持“政治過硬、業務扎實、注重潛質、公平公正”的原則,志愿優先,依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錄取,總成績由初試和復試成績加權構成,初試占50%,復試占50%,[總成績=(初試總分÷3×50%)+(復試總分÷3×50%)]。若總成績相同,依照綜合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錄取。
2.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漢、藏、英三語精通者。
3.錄取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十、錄取類別
1.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須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系等轉入天津大學,畢業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2.全日制定向博士生:考生自愿決定是否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系等轉入天津大學。定向單位必須與天津大學簽訂協議書,畢業后考生按協議就業。
十一、調劑辦法
1.無合適生源的研究方向,經征求考生同意后,可從相近研究方向生源調劑到本方向。若有必要,可進行二次復試,調劑考生須參加所調劑方向的綜合面試工作。
2.既無合適生源,又無調劑生源時,該方向招生名額將調劑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方向。
十二、畢業及學位
完成培養任務并通過學位論文答辯者,頒發天津大學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并授予管理學博士學位。
十三、監督機制
成立兩校聯合監察小組,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選拔進行全過程監察督導。對于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出現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者,一經查實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凡對錄取結果持有異議的考生或導師,可在公示期間進行申訴。申訴人可向兩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紀委、監察部門提交書面申訴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十四、其它說明
1.申請人必須保證各項申請材料的真實和準確,凡發現有偽造材料并經核實,即取消申請、錄取資格、直至學籍,三年內不接受其報考申請。
2.為保證培養質量,博士生均須全日制脫產學習。
3.有關報名、考試、錄取等信息會及時在兩校研招辦網頁公布,敬請關注。
十五、聯系方式
青海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 話:0971-8237294 郵 編:810007
聯系人:陳 杰
天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 話:022-27401195 郵 編:300072
聯系人:張立遷 陳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