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身心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三)具有相應的專業教師資格證。
(四)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2015年尚未就業的應屆畢業生和2016年應屆畢業生,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六)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連云港市連云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2016年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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