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及《浙江中醫藥大學關于做好2016年博士復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現將復試須知下發如下:
一、復試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按初試成績排名確定。(具體由學校招辦定)
三、復試時間地點:5月11日(周三)08:20,地點:學校20號樓第三臨床醫學院20509會議室。
四、復試資格審查
1、有效身份證;
2、1)應屆生:
完整注冊后的研究生證原件,須研究生管理部門頒發的研究生證;
碩士論文開題報告;
2)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學位證書原件;碩士學位論文及評議書(個人檔案及母校檔案館有留存);
3、碩士課程成績單、考生參與科研、發表論文、出版專著、獲獎等情況及考生自述等材料復印件一式五份(復試時交于復試小組)。
4、簽訂定向協議的定向生一般需單位出具三年全脫產培養證明。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取消復試資格。
五、復試方式及內容
1、復試組組成
學科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人專家組成,5人需為本學科副教授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專家,最好是博士生導師或有資歷的碩士生導師。指導老師必須參加但不能為組長。
2、復試內容
主要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并對考生進行外國語的聽、說、讀等能力的測試和思想政治素質考核。復試中還應參考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
(1)學術水平考查:
a.重點考察科研創新能力評價
b.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
c.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
(2)外語聽、說、讀等能力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面談或函調)
(4)體檢(體檢工作于復試階段由學校衛生院負責)
3、復試方式
專家組以面試為主,確保面試時間和面試質量,每生一般不少于30分鐘,復試情況記錄在復試記錄本上,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4、總成績=初試/3*60%+復試*40%,政治素質或者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復試結果應及時告知考生本人,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未經公示的錄取結果無效。
六、投訴程序
學生復試結束后如對復試結果有異議者,須在3天內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復試組復核,學院教學部給出書面回復。
學院教學部:裘偉國0571-86613667
地點:學校第三臨床醫學院20511辦公室
第三臨床醫學院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