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連云港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72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崗位名稱 | 人數 | 性別 | 報名條件 | 崗位職責 | 工作地點 |
案管中心 文員 | 72名 | 不限 | 1、30周歲以下(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15日); 2、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法律專業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 從事案件管理中心、案件管理室的執法管理工作 | 海州、連云、開發區、高新、徐圩公安分局 |
二、報考要求
報考連云港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除符合招錄崗位所規定的學歷、專業、招錄條件等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2、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和工作能力,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分配。
3、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傳染性疾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處罰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直系血親、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雙休日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市公安局后辦公樓503辦公室,聯系電話:85298902。
報名時請攜帶填寫好的報名表(附件1)、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相關技能證書(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1份)和二張一寸彩色照片。
四、招聘程序
根據報名情況,適時電話通知筆試、面試、體檢(體檢費自理)、政審。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政審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五、薪資待遇
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每月基本工資2600元,考核獎400元,工資包含按規定繳納的“五險一金”。
1、連云港市公安局招聘警輔人員報名表(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