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
(一)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區、市)招生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對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或超過當地第三批本科(或獨立學院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的考生,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分數相同按專業志愿優先錄取;若分數和志愿相同按外語、數學、語文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三)所有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四)招生體檢標準遵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并作如下補充:
1.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我院不予錄取。
2.重申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者,我院醫學類及醫學相關類專業不予錄取。
3.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列出的任何一眼視力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者(或一耳全聾);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我院醫學類及醫學相關類專業不予錄取。
4.左利者口腔醫學專業不予錄取。
(五)除英語專業高考外語限英語并要求有英語口試成績外(若所在省份無全省英語口語統考,則不要求有英語口試成績),其他招生專業高考外語語種不限,但入學后,大學外語授課語種為英語。
(六)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學院將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七)凡被我院錄取的新生,須有能力支付學費和住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