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新疆師范大學2016年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況
1.院校全稱:新疆師范大學 學校國標代碼:10762
2.本專科辦學地址:
溫泉校區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觀景路100號新疆師范大學(郵編:830017)
昆侖校區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新疆師范大學(郵編:830054)
幸福路校區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幸福路773號新疆師范大學(郵編:830002)
3.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4.辦學層次:普通本專科
5.辦學特點:新疆師范大學位于烏魯木齊市,由昆侖校區、溫泉校區、文光校區和幸福路校區四個校區組成。學校自1978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設立以來,經過三十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已走上了常規發展的軌道,成為專業門類齊全、教育體系完整、教師教育特色鮮明的省屬綜合性大學。學校有23個學院,有58個本科招生專業、10個專科專業;學校1993年成為碩士學位授權單位,現有16個一級學科碩士授權點、96個二級學科碩士授權點以及教育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藝術碩士、體育碩士、翻譯碩士等5個專業碩士學位點和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點,碩士及本專科專業覆蓋了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10個學科門類。2013年,新增博士學位單位項目建設獲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驗收通過,于2014年實現招生。現有3個一級學科博士點,16二級學科博士點,學校現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專科生教育、預科教育、中小學教育、成人繼續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留學生教育、漢語國際教育、雙語教育在內的較完整教育體系。
二、招生計劃、錄取批次
1.招生計劃:新疆師范大學2016年普通本專科最終招生計劃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發展規劃處審核公布的為準。
2.錄取批次:區內錄取為本科零批次、本科一批次、專科零批次和專科一批次,區外錄取按各省規定批次進行錄取。
3.新疆師范大學設立由校領導、紀檢、財務等有關部門和人員參加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充分發揮學校招生委員會成員中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在民主管理和監督方面的作用。
三、錄取規則
1.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根據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狀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新疆師范大學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3.本校公共課程中的外語為大學英語,請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
4.專業錄取原則
(1)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同等條件下,品行優良、文史類及理工類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進檔考生,有藝術特長者優先錄取。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
(2)報考本科層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需提前參加我校2016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并獲取合格證(報考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還需提前參加自治區2016年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并獲取本科合格證);報考我校專科層次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原電腦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需提前參加自治區2016年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并獲取合格證。錄取時遵循“志愿優先”原則,文化課分數線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5倍劃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相應批次投檔分數線(包括生源地省招辦的政策性降分),再按專業成績從高往低擇優錄取。
5.按照教育部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要求,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專業的考生需提前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田徑、足球、乒乓球、健美操),合格者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上公示后方可填報我校。
(1)參加文化課單獨考試的考生錄取
由我校招生委員會討論劃定文化課錄取分數線和術科合格線,確定擬錄取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后,報各省市招辦審核通過后即為正式錄取,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的統一招生錄取。該類考生入圍公示人數不超過我校學校當年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20%。
(2)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文化課統一考試的考生錄取
我校將依據分項目的計劃、要求和組織運動隊的需求等因素,由我校招生委員會討論確定術科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和高考文化課錄取分數線降低至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的考生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該類考生入圍公示人數不超過我校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計劃的30%。
公示后,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并在高考志愿中填報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由各省市招辦統一組織投檔錄取。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高校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沒有劃定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將根據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確定各省文化控制線。對投檔考生,我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進行錄取。
6.報考我校運動訓練專業的考生,需提前參加自治區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專業招生”文化課考試及我校組織的專業測試,錄取時,
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總分的30%,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50分錄取。
錄取時,在文化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對投檔考生按照計劃數1:1.5的比例劃定文體綜合最低錄取分數線,然后按照體育分由高到低,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擇優錄取。
7.報考我校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需提前參加自治區招辦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其中,參加自治區體育類專業考試時專項為足球項目的考生方可報考我校體育教育專業的自治區中小學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師資培養專項計劃。錄取時,體育教育專業(非專項計劃)根據生源情況先劃定文化課最低錄取分數線,再按體育術科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自治區中小學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師資培養專項計劃根據生源情況,先劃定文化課最低錄取分數線和體育術科總成績分數線,再按足球專項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8.我校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言)專業和漢語言專業為自治區“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錄取及培養等按自治區有關文件執行。
9.我校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本科)2016年招收普通理工考生,入學時無需參加藝術類專業測試,畢業時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四、新生入學
1.學費標準: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藝術類本科6000元/年【含表演(體育藝術表演)專業】;理工類本科3500元/年;外語類本科3800元/年;體育學類本科3300元/年(其中,運動訓練4500元/年);文科類本科3100元/年。藝術類專科5500元/年;理工類專科3300元/年;文科類專科2900元/年;外語類專科3500元/年;預科生在預科階段學費標準為3100元/年。納入自治區“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的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言)和漢語言專業學費由自治區財政承擔,學生免交學費;根據自治區新教師[2012]10號文件精神規定,我校部分專業2016年繼續招收定向培養免費師范生,自治區設立“定向培養免費師范生計劃”專項資金,全額承擔定向培養免費師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教材費、住宿費和規定的實習支教等相關費用。畢業后可按照協議書享受定向安排就業的政策。
2.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3.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應當請有關部門查究。
4.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貸款或者其他形式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5.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五、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0991–4332596(電話)、4312920(傳真)
2.聯系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新疆師范大學學生工作部(處)(郵編830054)
3.E-mail:zsb@xjnu.edu.cn
4.學校網址:http://www.xj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x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