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縣高新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面向各鎮(中心)衛生院在編在職人員(含原裴劉醫院在編在職人員)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人數、專業及條件
崗位 | 人數 | 專業 | 有關條件 |
臨床 | 4 | 臨床醫學 |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在基層工作5年以上(2011年1月1日前在編在職人員); 3.年齡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以上職稱的,年齡放寬至48周歲(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專科及以上學歷; 5.具備國家執業(從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資格,執業(從業)范圍符合相應崗位要求。 |
1 | 中醫學或中西醫結合 | ||
防保 | 1 | 預防醫學 | |
護理 | 4 | 護理學 | |
藥劑 | 1 | 藥學 | |
檢驗 | 1 | 醫學檢驗 | |
放射診斷 | 1 | 醫學影像學、臨床醫學 | |
B超診斷 | 1 | 醫學影像學、臨床醫學 | |
財務 | 1 | 會計學、會計、財務管理或財務會計與審計專業 |
二、選調方法和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22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縣衛計委組織人事科。
聯系電話:86212139。
3、報名注意事項: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執業(從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2張,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縣衛計委會同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原則上需達擬選調崗位人數1:3比例。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方式,考試內容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選調崗位擬選調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人員(人數不足的,也可實行等額考察)。考察著重對擬選調人員的政治素質、現實表現、工作能力以及群眾公認度進行了解。
考察由縣衛計委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四)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縣衛計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縣人社局、衛計委網站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7天。
(五)辦理選調手續
對公示后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三、紀律與監督
報考者不得弄虛作假。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取消選調資格。公開選調工作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本公告由縣人社局和縣衛計委共同負責解釋。
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建湖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