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鄉鎮農稅員隊伍,計劃從差撥和自籌事業單位公開選調8名財務財會類專業技術人員到鄉鎮財政所工作(鄉鎮農稅員專項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調計劃和崗位
本次公開選調鄉鎮農稅員的具體專業、計劃選調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見《泗洪縣公開選調鄉鎮農稅員崗位簡介表》。
二、選調范圍
全縣差撥和自籌事業單位中2016年7月3日前在編人員。
三、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2016年7月3日前取得相應專業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或相應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期間出生);
3、身體健康;
4、三年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5年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等次,或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合格等次的;
(4)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洪政辦發〔2015〕97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5)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選調程序及方法
本次選調工作由泗洪縣人社局和泗洪縣財政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選調事項、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調動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中國泗洪網等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選調信息(含選調簡章、崗位簡介表、體檢標準、考察標準等)。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1、時間: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工作時間;
2、地點: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408室,電話:0527-80829608;
3、提供材料: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各種材料,屆時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會計從業資格證、事業單位人員身份證明(事業單位在編人員調資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張。
4、資格審查:由泗洪縣人社局和泗洪縣財政局共同進行資格審查。對現場報名的考生當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填寫《泗洪縣公開選調鄉鎮農稅員報名登記表》。
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三)筆試
筆試內容為本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減少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將在網上公布。筆試費用為100元/人。
本次公開選調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中國泗洪網公布筆試成績,并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調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組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表達能力、儀態儀表和舉止等綜合素質,總分100分。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費用為100元/人。
(五)體檢
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員名單在中國泗洪網上公布。
體檢工作由泗洪縣財政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泗洪縣人社局與泗洪縣財政局共同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6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考察結束前,考生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未按時提供的,視為考察不合格。考察開始后,泗洪縣人社局即開始查閱本人人事檔案。
(七)公示與調動
考察工作結束后,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擬選調人員名單在中國泗洪網公示7個工作日。
在體檢、考察、公示與選調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體檢、考察、選調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選調資格等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調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選調工作接受縣紀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各個環節需要通知、公告的事項,一律在中國泗洪網發布,敬請考生及時關注并相互轉告。
六、本簡章由泗洪縣財政局、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7-86223437、0527-80829608
監督電話:0527-89896658、0527-80829609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泗洪縣財政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