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招生辦公室,各地、州、市招生辦公室:
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已經結束。為嚴肅考風考紀,切實維護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根據各地、州、市招生辦公室上報的違規考生名單,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對附后的33名違規考生進行通報并將違規事實及處理結果記入該考生的誠信電子檔案。請各地、州、市招生辦公室及時填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違規通知單》送達考生本人,并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示。違規考生如果對所認定的違規事實認定存在異議或對本違規處理決定不服,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二十七條至二十九條規定執行。
2016年6月24日
附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考違規考生名單
詳情請見:http://124.117.250.25/1000/19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