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戲曲導演藝術專業的特點及招生工作慣例,制訂本規程。
以中等藝術學校戲曲表演專業畢業生或普通高中生所具專業素質為基點進行測試,以發現和選拔具有一定專業素質及創造潛力的戲曲導演人才。
專業考試主要是對考生的想象力、構思力、表現力、文學藝術修養、知識面、審美趨向等素質與能力進行了解與評測。
一、專業考試流程及內容
初 試:
(1)才藝展示——自選戲曲、話劇表演片段或歌舞表演片段。(如僅有話劇或舞蹈片斷者須另加歌曲一首)
(2)朗誦——考生自選詩歌、寓言、散文、故事任一項。
(3)看圖即興講述——考生抽取圖畫,即興講述。
復 試:
(1)命題編講故事——抽取題目,考生準備十五分鐘左右,講述故事。
(2)命題小品——抽取題目,考生準備十五分鐘后表演。
三 試:
(1)作品分析(筆試)——觀摩一部戲曲或話?。ㄓ耙暎┳髌?,根據自己的理解,從導演的角度進行分析、寫作。
(2)綜合藝術素質測試(面試)——回答藝術常識與戲曲常識等綜合知識題目。
二、評分原則與方法
1、考委應本著公平、公正的評分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水平如實評分。
2、考委根據考生在專業考試中所表現出來的專業能力及綜合藝術素質,進行集體討論、研究,針對考生特點作總體平衡,確定各試通過名單。
3、作品分析(筆試)試卷均用封閉密號、密卷形式閱卷。每份試卷經過兩位教師評分(取平均分)。
4、評分標準:(滿分200分)
初試:分值為50分
(1)才藝展示分值為30分
(2)朗誦分值為10分
(3)看圖即興講述分值為10分
復試:分值為90分
(1)命題編講故事分值為45分
(2)命題小品分值為45分
三試:分值為60分
(1)筆試分值為40分
(2)面試分值為20分
三試結束后,考委將三試通過名單及考生專業成績簽名后交招生辦,由招生辦計算出考生的專業總成績,分男、女分別排序備取。根據專業總分由高到低按序排列,確定專業合格名單,報經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組批準,發放專業合格通知書。
三、錄取
通過文化高考,達到學校自行劃定的最低文化控制錄取分數線的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男女錄取大致比例為1:1,最后男、女生錄取名額視考生考試實際情況總體平衡。
專業考試成績列前二名者可破格錄?。ǚ参幕煽兊陀诒緦I最低文化控制錄取分數線者,加20分,若在國家級藝術大賽中獲一、二、三等獎者,可再酌情加分)。達到所在省市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者優先錄取。破格錄取者須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