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汕頭大學 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廣東省“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公辦綜合性大學,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香港李嘉誠基金會長期支持汕頭大學的建設與發展,對汕大(包括長江商學院)已承諾及捐出的款額共54億港元,其中截至2011年的捐款約40億港元。
學校圍繞“有志、有識、有恒、有為”的育人目標,堅持以學生為本,進行大學管理體制的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并計劃全新興建醫學院開展全球最前瞻的生命科技教學課程。2002年起,學校全面啟動以國際化為導向的改革工程,聘請外籍人才擔任執行校長、副校長、院長等職務,在課程、教學、資源管理及人事制度進行具典范意義的全方位改革,被李嵐清同志高度評價為“中國高校改革的試驗田”。
汕頭大學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 是汕頭大學和李嘉誠基金會重點發展的學院之一,在一批享有國際盛名的藝術家、設計家領導下,學院的教學隊伍集結了一批志于藝術與設計教育革新,來自國內外知名高等學府的教授和著名設計專家,并不斷從國際業界中邀請和引入從事不同層面文化創意產業的專業人士、中外著名設計師、藝術家來校講學及主持工作坊和教授各項專業藝術與設計課程。
學院著重提供各項優質、專業及多元化的藝術與設計課程,本著以專業技藝與人文科學并重的宗旨,融合中華文化與世界新觀念為基礎,發展以啟迪創意為本的藝術與設計專業教育,善導學生發揮個人創意思維,擴展知識領域,提高文化素質。學院每年舉辦多個不同主題的國際研討會、國際藝術與設計作品展覽,培養學生的國際視野,使其了解國際藝術新思潮及當代文化科技的最新發展,從而培育一群立足中國,放眼世界,獨當一面,推動創意經濟拓展的藝術與設計專才。
學院現有專業教師43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6人,有海外留學背景及香港籍教師共19人,占師資總數44%。學院現有設計藝術學、美術學兩個碩士點。2012年,學院開設有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美術學、工業設計、藝術設計學五個本科專業,共有平面設計、建筑景觀設計、室內設計、界面與交互設計、錄像與動畫設計、公共藝術、創意產業策劃與管理七個專業方向,繼續按藝術大類模式招生和培養。
二、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名稱、專業方向和培養目標
專業名稱 | 專業方向 | 培養目標 |
藝術設計 | 平面設計 | 培養企業形象設計、包裝設計、書刊設計及廣告設計等專業人才 |
建筑景觀設計 | 培養建筑設計、城區規劃、風景園林景觀規劃設計等專業人才 | |
室內設計 | 培養室內空間設計、軟裝飾設計、展示設計及公共空間設計等專業人才 | |
數字媒體藝術 | 界面與交互設計 | 培養界面設計、數字媒體展示設計、信息設計和服務性產品設計等專業人才 |
錄像與動畫設計 | 培養二維及三維動畫設計、動態圖形設計、數碼娛樂設計、信息設計和錄像制作等專業人才 | |
美術學 | 公共藝術 | 培養策劃和設計不同地域環境公共藝術的實用型人才 |
工業設計 | 培養產品開發、產品造型設計、信息設計、公共設施設計等專業人才 | |
藝術設計學 | 創意產業策劃與管理 | 培養在設計、廣告傳媒、演藝娛樂、文博會展等行業從事管理、策劃創意、營銷開發、科研等工作的專業人才 |
按藝術大類模式招生和培養,低年級學習專業基礎課,高年級再根據學生意向和綜合素質分專業(方向)培養。 |
三、招生計劃
2012年汕頭大學藝術類專業計劃在廣東、江蘇、浙江、湖北、山東、四川、廣西、江西等省(區)招收165人。
四、報考資格
凡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規定條件,非色盲的藝術類考生。
五、文化考試和專業課考試
考生必須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和所有招生省(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2012年汕頭大學暫停在江蘇、浙江、湖北三個省份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在所有招生省(區)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專業課成績要求改為認可生源省(區)統一組織的藝術類(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六、錄取規則
符合上級規定藝術類專業招生條件,且非色盲的出檔考生,在文化成績、統考專業成績都達到生源省份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廣東省除外)的情況下,根據其志愿并按照生源省份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當考生統考專業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外語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優先錄取。
七、政考、體檢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其戶籍所在地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八、學費及住宿費標準
1.學費:每學年1萬元。
2.住宿費:每學年1200元。
說明:2012年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則以上級規定為準。
九、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畢業頒證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汕頭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汕頭大學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十一、咨詢及聯系方式
汕頭大學
學校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
郵政編碼:515063
網址:http://www.stu.edu.cn
聯系單位:招生辦公室
招生信息網:http://zs.stu.edu.cn
咨詢電話:0754-82903666
圖文傳真:0754-82510510
E-Mail:o_zsb@stu.edu.cn
汕頭大學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
網址:http:// www.ckad.stu.edu.cn
咨詢電話:0754-82902258
圖文傳真:0754-82903226
E-Mail:ckadbks@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