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如果一名考生被錄取到甲校后未去報到,直接到乙校借讀,將承擔什么后果?
答:普通高中學生同城借讀屬違規行為,嚴重損害了招生考試的嚴肅性和公平性。根據省教育廳中招文件和《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已正式錄取的學生,無故逾期一周不報到入學者,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就學資格。也就是說,被錄取后不按規定時間報到,私自到其他學校借讀的學生將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學籍,且不能以借讀學校的學生身份報名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考,無法取得高中畢業證書。對違規接收借讀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市教育行政部門將依照有關規定對學校及主要負責人、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