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65號
連云港市外事翻譯服務中心隸屬于連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與僑務辦公室(以下簡稱連云港市外僑辦),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根據連云港市外僑辦和有關方面的委托,為市委市政府外事管理、活動提供翻譯支持。由于工作需要,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應聘專業崗位。
(二)具有適宜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和實踐能力,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含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同等學歷)。
(五)俄語專業八級。
(六)專業類別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七)具體崗位及招聘人數等詳見《連云港市外事翻譯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八)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
(一) 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或網絡報名兩種方式。
1.現場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各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俄語專業八級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吋免冠照片2張,如實填寫《連云港市外事翻譯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考生可下載填寫)。
2.網絡報名人員須發送填寫好的《連云港市外事翻譯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各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俄語專業八級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及近期一吋免冠電子照片至郵箱317074909@qq.com,郵件主題請注明:求職+姓名+學校+應聘崗位。(郵件發送成功后,將于2天內回復,如未收到相關回復信息,請及時與連云港市外僑辦綜合處聯系確認)
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采取網絡報名的國外留學人員還需發送上述材料的掃描件。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7月 12日—2016年 7月 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節假日正常休息)
報名地點:連云港市外僑辦綜合處(連云港市海州區朝陽東路69號市政府大樓410室)。
(三)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18-85815445,15895786329 聯系人:張良
(四)開考比例
崗位開考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相關信息將在連云港市外僑網公布)。
三、考試
考試采取技能測試的形式,由連云港市外僑辦負責組織實施。
技能測試前一天對進入技能測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提供應聘所需材料原件,采取網絡報名人員還須同時提供應聘崗位所需材料復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吋免冠照片2張。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人員,均取消技能測試資格。
技能測試內容主要包括:聽力、筆譯、口譯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技能測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由連云港市外僑辦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束后,由連云港市外僑辦負責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五、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市外僑辦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連云港市外事翻譯服務中心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連云港市外僑辦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連云港市外事翻譯服務中心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
(二)連云港市外僑辦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通訊正常,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不保留其聘用資格。
八、紀律、監督
連云港市紀委(監察局)駐市外僑辦紀檢組(監察室)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0518-85816402。
九、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外僑辦負責解釋。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與僑務辦公室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