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精神,研究生獎勵資助體系的設置和管理是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使研究生獎勵資助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長期化,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完成學業;同時適應創新人才培養的要求,充分激發研究生學習和科研的積極性,提高研究生整體待遇水平,天津大學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的資助工作,形成了天津大學研究生獎勵資助體系。
一、資助體系
1.“綠色通道”——緩交學費
天津大學研究生新生報到“綠色通道”是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的有效措施。新生可在綠色通道中辦理學費緩交。
具備緩交資格的研究生為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含工資關系)轉入天津大學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以及少民骨干非在職定向就業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符合申請資格的家庭經濟困難的研究生新生如果在入學時無法繳納學費,暑假期間新生可通過天津大學迎新系統在網上申請學費緩交,來校報到時須持鄉、鎮民政部門或縣以上教育部門當年蓋章的《天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暫時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可不攜帶困難證明),在學校新生報到“綠色通道”辦理緩交學費手續,可緩交金額為當年學費且不超過12000元/人,申請緩交后,如學費有超出緩交額度部分,須自行補齊后方可打印入校通知單。
入學后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來繳納學費或在兩個月內補交學費。
2.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研究生應為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含工資關系)轉入天津大學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以及少民骨干非在職定向就業研究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助學貸款的學生需要提前準備鄉、鎮民政部門或縣以上教育部門當年蓋章的《天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表》原件,以備辦理貸款手續時提交。國家助學貸款采取一次申請分年發放的形式,每人每年貸款額度為當年學費,并且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3.研究生助學金
對于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人事檔案和人事關系(含工資關系)轉入天津大學的全日制非定向就業研究生以及少民骨干非在職定向就業研究生,均可申請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由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和導師助研三部分組成,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其資金來源主要以政府投入為主,按規定統籌學校自籌經費、科研經費等資金。
對于符合條件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導師助研由導師承擔,享受碩士研究生助學金資助的研究生,應完成導師規定的助研工作,具體要求及管理辦法由導師確定。導師承擔助研津貼的最低標準見表1。
對于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2000元,學校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導師助研由導師承擔,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學金資助的研究生,應完成導師規定的助研工作,具體要求及管理辦法由導師確定。導師承擔助研津貼的最低標準見表2。
4.研究生助管基金
旨在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綜合素質,培養研究生實踐能力,進一步發揮研究生在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同時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緩解經濟壓力。學校每年劃撥專款,在全校教學、科研、管理等部門設立近2000個勤工助學固定崗位,按月發放崗位助學金,每月290-720元不等。同時,勤工助學管理辦公室還積極開拓校外勤工助學崗位,為同學們提供更多的兼職信息。
5.研究生助教基金
對承擔本科和研究生的課程輔導、答疑、批改作業、實驗指導、畢業設計和畢業實習等教學輔助工作的研究生給予資助。
6.研究生助困基金
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家庭變故等造成臨時性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7.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
主要資助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赴國(境)外參加本學科領域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赴國外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短期訪學、參加國際聯合培養項目等。
8.研究生專項助學金
由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等捐資設立,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
9.貸學金
我校自2016年起設立天津大學明德貸學金和九安至善貸學金,貸學金為學校提供的無息免抵押貸款,其中明德貸學金旨在向罹患重大疾病和遭遇突發事件的天津大學全日制在讀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幫助,幫助遭遇不幸的學生渡過難關,繼續完成學業,鼓勵學生自強自立,成長成才,回饋社會。學生可一次性申請5萬人民幣的貸學金,對于有特殊情況或來自特別困難家庭且所需醫療費用巨大的學生,可以適當提高貸學金額度,一般不超過10萬元。九安至善貸學金旨在幫助有機會赴世界頂尖名校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優秀天大學子完成留學夢想,弘揚自立自強的精神,激勵青年學生鍥而不舍、追求卓越,努力達到至善之境界,一般每人一次性資助10萬元人民幣,對于來自特殊困難家庭的優秀學生,可以適當提高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15萬元。
二、獎勵體系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由中央財政出資設立。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3萬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2萬元。
2.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對于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取得正式學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為激勵其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取,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情況下獎勵支持表現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每年評審1次。學業獎學金來源為財政撥款及學校投入。
其中,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撥款標準為: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8萬元,撥款比例10%;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1萬元,撥款比例70%。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撥款標準為:一等獎學金每生每年0.9萬元,撥款比例10%;二等獎學金每生每年0.45萬元,撥款比例60%。在實際評選過程中,各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覆蓋面、等級和獎勵標準進行動態調整,但覆蓋率一般不超過90%。此外,學校還將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增加資助額度。
3.專項獎學金
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國家級、省部級、校級、院級各類獎學金,各方面表現優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各級各類勵學金。校級獎勵學金絕大多數是由跨國企業、國有大中型企業、知名校友、企業家、慈善家以及學校出資設立。僅2015年,國家、天津市、社會各界及學校共設立各類獎學金、勵學金95項,獎金總額達2149.79余萬元。
4.研究生論文獎勵
研究生論文獎勵用于鼓勵研究生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對于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檢索源期刊中的一區期刊收錄的論文每篇獎勵人民幣3000元,二區期刊收錄的論文每篇獎勵人民幣2000元,三區期刊收錄的論文每篇獎勵人民幣500元,四區期刊收錄的論文每篇獎勵人民幣300元。被SSCI收錄的學術論文:每篇獎勵人民幣1500元。其中博士研究生應完成的被SCIE、SSCI或EI收錄的學術論文不予獎勵。
5.單項優秀學生獎
為了鼓勵在校學生全面發展與個性發展相結合,2012年開始,天津大學創新舉措,設立單項優秀學生獎。2015年共設立道德文明、志愿服務、自強不息、科技創新、陽光體育、文藝活動、新聞宣傳、社團活動、校園安全、社會實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國際交流、學習進步、學習優異、創業實踐、勤工助學、閱讀推廣、招生宣傳、校史檔案、120周年華誕文藝慶典、愛軍精武先進個人,總計21類先進個人單項獎。經學校各相關部處評審,最終共有5987名學生獲得此項榮譽,獲得天津大學單項先進個人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