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科學學院2017年博士“申請考核制”招生選拔方式實施細則
為選拔拔尖創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質量,通過博士招生改革體制機制創新,充分發揮博士生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高層次人才選拔方式,滿足社會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學院決定2017年繼續對普通招考考生實行“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選拔方式。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導師小組及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的原則。堅持以考生的創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為依據的原則。建立科學有效的選拔機制,進一步增加博士生導師在選拔過程中的自主權,發揮博士生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導作用,選拔具有創新能力和學術專長的拔尖創新人才。
二、組織形式及職責
學院成立院長任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負責制定本學院的“申請考核制”選拔方案和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并通過學院網站發布;監督落實學院“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處理申訴,并對選拔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學院由不少于五名相關領域的教授組成“審核小組”,負責對申請考生的材料進行審查評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質,專業學習和科研情況。
三、實施范圍
全院列入2017年招生目錄且完整培養過一屆博士生的導師均可以“申請考核制”方式選拔博士研究生。
四、考核要求
“申請考核制”方式選拔博士研究生,將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外語水平、考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科研潛質以及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并以此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五、申請條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碩博連讀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開大學2017年博士生招生說明》中的博士報考條件;
3、外語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項。
(1)通過國家六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國家四級成績達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績達到90分以上(老TOEFL達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績達到6分以上;
(4)GRE成績1300分以上(新標準260分以上);
(5)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學位。
4、培養類別:考生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學生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原培養方式為定向的學生,必須在選拔時出具原定向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該生全脫產攻讀博士的公函,須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
5、境外獲得學位者需要在申請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
六、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以“申請考核制”報考我院的考生須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博士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時考試方式必須選擇“申請考核制”。
2、提交材料
考生須向申請學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材料要求A4紙規格按順序排列):
(1)《南開大學2017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請表》;
(2)《報考南開大學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3)兩名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同等級別)的專家出具的推薦信;
(4)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5)學位、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境外獲得學位考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復印件;
(6)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須加蓋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門公章);
(7)碩士學位論文摘要;
(8)獲獎證書、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及其它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9)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認為是真實可靠的,如有偽造,一經招生單位發現,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3、學院審核
(1)學院管理教師負責對材料是否齊全進行檢查,審核基本條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特別對應屆生的學生證、已獲碩士學位人員的碩士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進行查驗。
(2)“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注重學生的學習成績、參與各類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發表文章以及獲獎等方面,給出百分制成績(成績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請資格)。按照審核申請材料的成績,一般按招生指標不低于1:2的比例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并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學院公示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公示期為十天。
4、綜合考核
學院組織各專業的“綜合考核專家組”,“綜合考核專家組”成員由不少于5名教授組成,負責對通過審核并在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考核。所有考核都要有現場記錄、評語及成績(成績要求按百分制計算),按照考核成績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綜合考核成績由學院公示,公示期為十天。
5、擬錄取名單審核及公示
學院上報“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由學院公示“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十天。
6、錄取
凡被以“申請考核制”方式錄取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我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爭議委員會
考生在通過“申請考核制”申請攻讀博士學位過程中,如果對綜合考核等方面有疑問,可首先向我院提出申訴,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考生提出的申訴進行調查及處理。如果考生對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做出的申訴處理仍有異議,可進一步向學校爭議委員會提出申訴,并由學校爭議委員會按照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文件要求做出裁決。
八、監督管理
為了維護招生選拔的嚴肅性,學院將加強對招生過程的監督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和學校博士生招生的有關規定和學院制定的實施細則進行招生選拔工作。學院將認真履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小組、綜合考核小組的職責,有效預防和追究在命題、閱卷、審核和綜合考核等工作中的違規行為。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和規范。
九、其他
1、“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類專項計劃不得以該方式進行招考。
2、學院每年7月份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并在網上公布“申請考核制”選拔方案。
3、學院每年只能進行一次 “申請考核制”招生考核。
十、“申請考核制”工作時間安排
1、“申請考核制”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考生須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郵戳為準)向我院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需以快遞方式郵寄。
3、學院審核:“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打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于2016年11月15日前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由學院對外公示入圍考核人員名單。
4、綜合考核工作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
5、學院上報擬錄取名單時間為2016年11月30日前。
數學科學學院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