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7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將繼續試行以綜合素質能力為基礎的“申請考核制”。申請人須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簡章和我院的相關要求進行報名并提交申請材料。我院“申請考核制綜合考核專家組”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篩、評審,確認是否給予“綜合考核”(面試及實驗室考察)資格。學院通過“綜合考核”成績確定申請人是否錄取。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堅持導師小組及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的原則。堅持以考生的創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為依據的原則。
二、組織形式及職責
1.我院成立以院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負責制定我院“申請考核制”選拔方案和實施細則,監督落實學院“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
2.學院根據學生申報專業,由相關學科領域不少于五名的教授組成“審核/考核小組”,負責審查評估考生的申請材料和組織面試考核,全面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綜合素質等方面,并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三、可接收“申請考核制”博士的導師范圍
我院可對普通招考考生實行“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選拔方式的教授名單如下所列:
四、選拔范圍及條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碩博連讀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開大學2017年博士生招生說明》中的博士報考條件;
3.外語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項。
(1)通過國家六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國家四級優秀(四級成績達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績達到90分以上(老TOEFL達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績達到6分以上;
(4)GRE成績1300分以上(新標準260分以上);
(5)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或博士學位。
4.培養類別:考生被錄取后必須全脫產學習,學生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入學時年齡不超過45周歲。(原培養方式為定向或委培的學生,必須在選拔時出具原定向委培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該生全脫產攻讀博士的公函,須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
5.境外獲得學位者需要在申請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
五、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以“申請考核制”方式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博士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時考試方式必須選擇“申請考核制”。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提交申請材料
考生須向申請學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材料要求A4紙規格按順序排列):
(1)《南開大學2017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請表》;
(2)《報考南開大學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3)兩名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職稱以上的專家出具的推薦信;
(4)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5)學位、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境外獲得學位考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復印件;
(6)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須加蓋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門公章);
(7)碩士學位論文摘要;
(8)獲獎證書、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及其它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9)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認為是真實可靠的,如有偽造,一經招生單位發現,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考生須于2016年11月5日前(以郵戳為準)向申請我院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需以快遞方式郵寄。
六、選拔方式
1.學院審核
(1)學院管理老師負責根據考生提交的材料對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提交學院審核小組。
(2)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綜合考慮學生的學習成績、參與各類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發表文章以及獲獎等方面,并給出成績。
(3)審核小組根據評審材料的成績,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后將于2016年11月18日前在我院網站公示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
2.學院考核:由考核專家組組織安排面試,具體時間在2016年11月中下旬。申請人須準備10分鐘PPT,并向面試專家組作報告,內容包括個人科研經歷和成果介紹、對擬從事研究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等。對每位申請人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己藢<医M對申請者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價并給出百分制成績。由考核專家組確定意向錄取名單。
3.擬錄取及公示:在學院考核結束后,我院將匯總上報“申請考核制”博士的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將在我院網站公示“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
4.錄?。悍脖灰浴吧暾埧己酥啤狈绞戒浫槲倚2┦垦芯可目忌鑼n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我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
七、其它事項
1.“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各類專項計劃不得以該方式進行招考。
2.畢業就業、獎助學金、學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3.如發現申請人提交虛假材料、作弊及其它違紀行為,將根據學校規定嚴肅處理。包括取消錄取資格及學籍等。
4.學校成立爭議委員會,負責解決考生在招生中的申訴。
5.本細則由南開大學醫學院負責解釋。
七、招生咨詢
招生咨詢熱線:(022)23503549。
電子郵件:weixiaoli@nankai.edu.cn
南開大學醫學院202室 魏老師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