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黨委組織部、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和省里的部署要求,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確定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組織實施2012年全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下同)的工作,并從在基層工作的選調生中考選部分工作人員。為了確保本次考錄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
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二)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專科畢業生);(三)符合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同一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在我省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或工作滿2年并獲得過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公務員不能報考。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我省實施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選派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公務員的,實行定向考錄。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公務員政策。
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干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以前(含2009年)選調到基層,現在區(市)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區(市)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條件(其中,參與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務得到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部門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全市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的職位,除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特殊職位外,不得對報考人員的學歷性質、地域、戶籍等加以限制。
法院、檢察院、公安、監獄勞教系統招考公務員的資格條件和報名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另行通知。
二、錄用計劃
各區(市)、各部門考錄公務員,必須嚴格按照省統一下達的錄用計劃組織實施(錄用計劃見附件17)。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根據錄用計劃和有關規定,擬定招考簡章,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發布。招考職位要求要明確、具體,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對是否允許相近專業人員報考作出規定。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或部門,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我市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各區(市)應安排不低于15%的考錄計劃用于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職位原則上為普通管理職位,對有專業要求的要適當放寬專業限制。
市直機關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職位為普通管理職位,具體的錄用計劃、專業要求等,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錄用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不得變更。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全市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的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市直機關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堅持個人申請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出申請,區(市)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在基層工作表現,擇優推薦人選,市委組織部負責審定匯總。人選確定后,市委組織部根據選調生所學專業和工作經歷,組織選調生參加網上報名。報名結束后,將人員統計表等材料報省委組織部。
報名時間:2012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查詢時間:2012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具體辦法是:
1、個人報名:報考人員登陸棗莊人事考試信息網(
2、報名初審:報名期間(含節假日),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組織資格初審工作。根據報考人員網上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報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告知報考者補充。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初審,則視為自動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應留存通過資格初審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于2012年3月2日9:00-3月7日16:00登錄棗莊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同上)繳費,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12年3月19日9:003月23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其資格。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報考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2012年3月7日到市公務員辦公室(市政大廈207房間)辦理現場減免手續。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審核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應屆畢業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在職人員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經審核部門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前5天仍未向審核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其他
市以下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以及省垂直管理系統市以下基層單位報名及其他考務組織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公務員招考的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其招考計劃、招考職位、具體資格條件等由省級主管部門匯總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公布,并同時納入我市招考簡章。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并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2年3月1日報名開始之日為截止日期。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適應鄉鎮(不含街道辦事處,下同)機關工作需要,今年報考鄉鎮機關人員申論試題單獨命制,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題與報考其他機關人員相同。各級機關(含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同步進行。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內容、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所有報考者均須參加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兩科考試,其成績方可有效。
全省統一筆試時間為3月24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筆試結束后,報考鄉鎮機關人員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占70%和30%的比例,報考其他機關人員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錄用公務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公布。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單獨劃定。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錄用計劃和報考職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相同職位錄用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其中錄用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部門和職位,取消錄用計劃;達不到計劃錄用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按照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考務費70元。
(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時間與省級機關同步進行,試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命制。招考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規定。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每個報考人員的面試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本場面試結束后向面試人員宣布。每個面試考評組設面試考官7人,面試采取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
為了加強對面試工作的監督,除每個面試考場按規定配備1名由紀檢監察部門選派的考場監督人員外,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邀請一定數量的社會監督人員,對面試全過程進行監督。
全市各級機關的面試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面試考官全部從外地聘請。
面試暫定5月18日開始,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部門或職位,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職位,擬確定為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其所在市同級機關體檢考察人員的面試最低成績。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面試的其他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人員確定后,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考察。如用人部門同一個錄用職位出現應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因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情況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全市各級機關的體檢考察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具體實施辦法。
(一)體檢
全市公務員考錄的體檢工作,按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完畢,主檢醫生應當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除特殊情況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體檢工作,組織體檢要制定工作方案,確保程序規范、責任明確、適用規定合理,確保體檢工作公平公正;要分清一般招錄職位和特殊招錄職位的適用標準,不得隨意降低或提高體檢要求;體檢工作中,要對考生盡到告知義務,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堅決杜絕作弊行為發生;對按照規定需要復檢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在三級甲等醫院進行,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且全部項目應重新檢查,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考察工作是確保新錄用公務員具備良好品行和履職素質的重要措施,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用人部門一定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的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真實、準確。要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必須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六、錄用審批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錄用人員名單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省垂直管理部門市以下機關的擬錄用人員,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審批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經批準錄用的人員,填寫《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按管理權限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憑審批機關簽發的《錄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計算,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按照《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進行管理。
市直機關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動手續。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新錄用公務員報到后,應于當年辦理工資核發、戶籍遷移等手續。
七、監督檢查
為保證考錄工作的公正性,各區(市)、各部門要最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將招考職位、報考條件、考試成績、擬錄用人員等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公務員錄用的紀律和制度規定,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者,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的有關規定處理。
從事錄用工作的人員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回避。
八、組織領導
公務員考錄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時間緊、任務重。各區(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協作,密切配合,準確把握政策,嚴格執行規定,積極穩妥地做好各項工作,確保考錄工作平穩順利完成。
九、其他
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得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得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對社會非法培訓機構舉辦的、以營利為目的各類公務員考錄培訓班,一旦發現有干擾公務員正常招錄工作違規行為的,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會同公安、工商、物價、稅務、新聞出版等部門堅決予以查處,以維護公務員考錄工作的嚴肅性和公信度。
本通知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2012年市直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
2、2012年全市政法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
3、2012年市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作人員計劃
4、2012年區(市)、鄉鎮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
5、2012年區(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作人員計劃
6、省垂直管理部門市以下機關2012年錄用公務員計劃
7、公務員招考職位統計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2012年市直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
序號 | 單 位 | 分配計劃數 | 備注 |
合 計 | 25 | ||
1 | 市委宣傳部 | 2 | 其中:定向考錄1名 |
2 | 市委政策研究室 | 1 | 其中:定向考錄1名 |
3 | 市編委辦公室 | 3 | 其中:選調生1名,定向考錄1名 |
4 |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 1 | |
5 | 市民政局 | 1 | |
6 | 市財政局 | 1 | |
7 | 市國資委 | 1 | |
8 | 市人社局 | 3 | 其中:選調生1名,定向考錄1名 |
9 | 市環境保護局 | 1 | |
10 | 市城市管理局 | 1 | |
11 | 市國土資源局嶧城分局吳林所 | 1 | 其中:定向考錄1名 |
12 | 市國土資源局嶧城分局底閣所 | 1 | |
13 | 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興城所 | 1 | |
14 |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嶧城區分局 | 1 | |
15 |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臺兒莊區分局 | 1 | |
16 |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薛城區分局 | 1 | |
17 | 市農業局 | 1 | |
18 | 市司法局 | 1 | |
19 | 棗莊臺兒莊古城保護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 | 2 | 其中:選調生1名,定向考錄1名 |
附件2:
2012年全市政法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
序號 | 單 位 | 分配計劃數 | 備 注 |
1、檢察系統小計 | 5 | 其中:定向考錄1名 | |
區(市)級 | 市中區檢察院 | 1 | |
滕州市檢察院 | 4 | ||
2、法院系統小計 | 20 | 其中:定向考錄3名 | |
市級 | 市法院 | 4 | |
區(市)級 | 山亭區法院 | 5 | |
市中區法院 | 4 | ||
滕州市法院 | 7 | ||
3、公安系統小計 | 116 | ||
市級 | 市公安局 | 15 | |
市森林公安機關 | 1 | ||
區(市)級 | 各區公安分局 | 85 | |
滕州市 | 15 | ||
4、市屬監獄勞教所小計 | 7 | ||
市級 | 監獄 | 5 | |
勞教所 | 2 |
2012年市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作人員計劃
附件3:
序號 | 單 位 | 分配計劃數 | 備注 |
合 計 | 14 | ||
1 | 市檔案局 | 1 | |
2 | 棗莊市委黨校 | 1 | |
3 | 市婦聯 | 1 | 其中:選調生1名 |
4 | 市僑聯 | 1 | 其中:選調生1名 |
5 | 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 1 | |
6 | 市環境監察支隊 | 2 | 其中:定向考錄1名 |
7 | 棗莊市國土資源局市中分局國土執法大隊 | 1 | |
8 | 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 | 1 | |
9 | 市煤炭工業局 | 1 | |
10 | 市知識產權局 | 1 | |
11 | 棗莊市文物事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 1 | |
12 | 棗莊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 | 1 | |
13 | 市無線電管理處 | 1 |
附件4:
2012年區(市)、鄉鎮機關錄用公務員計劃
單位名稱 | 分配計劃數 | 備注 | |
小計 | 區(市)直 | 48 | |
鄉鎮 | 22 | ||
嶧城區 | 區直 | 6 | |
鄉鎮 | 5 | ||
臺兒莊區 | 區直 | 11 | |
鄉鎮 | 4 | ||
市中區 | 區直 | 4 | |
鄉鎮 | 4 | ||
滕州市 | 市直 | 27 | |
鄉鎮 | 9 | ||
注:鄉鎮錄用計劃含街道辦事處。 |
附件5:
2012年區(市)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工作人員計劃
單位名稱 | 分配計劃數 | 備注 |
合計 | 22 | 備注 |
市中區 | 6 | |
滕州市 | 8 | 含群團機關計劃2名 |
嶧城區 | 3 | 含群團機關計劃1名 |
臺兒莊 | 5 |
附件6:
省垂直部門市以下機關2012年錄用公務員計劃
序號 | 單 位 | 分配計劃數 | 備注 |
1 | 棗莊市地稅系統機關 | 5 | |
說明:地稅機關的錄用計劃全部安排到基層地稅所。 |
附件7:
公務員招考職位統計表
填報單位(蓋章): | 填報時間:2012年2月 日 | ||||||||||
招考單位名稱 | 招考職位名稱 | 招考職位類別 | 招考職位簡介 | 招考 計劃 |
專業及學歷要求 | 學位要求 | 招考對象 | 其他報考資格條件 | 考生報名咨詢電話 | 備注 | |
專業要求 | 學歷要求 | ||||||||||
面向社會招考職位 | 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 ||||||||||
面向社會招考職位 | 不限 | ||||||||||
選調生職位 | 面向基層工作的符合條件的選調生 | ||||||||||
定向考錄職位 | 面向符合條件的我省實施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
公務員招考職位統計表填表說明:
1、“招考單位名稱”為招考部門規范全稱;
2、“招考職位名稱”要簡單、規范、易于區分;
3、“招考職位簡介”一欄只客觀表述該職位所承擔的主要工作內容,不得帶有傾向性的表述,其中監獄勞教系統招考職位可以不作表述;
4、面向社會招考職位的“招考對象”一欄填寫“不限”或“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5、“專業及學歷要求”一欄對學歷性質不能作限制,學歷要求設置應適當,專業要求設置要合理、易于界定,并與職位簡介內容相對應,選調生職位和定向考錄職位原則上為普通管理職位;
6、“其他報考資格條件”一欄不允許對報考人員設定超出通知規定的工作經歷、身份、地域等附加條件,資格條件要貼近職位要求,表述客觀;
7、“備注”可填寫招考單位駐地等其他信息;
8、其他:此表電子版和紙質版要同時報送,確保內容一致。
☆招考期間考錄工作負責人姓名:
工作單位及職務:
辦公電話:
手機號: (不對外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