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教通字〔2016〕53號
有關區、市教育(體)局、財政局、編委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培養一專多能的農村小學教師,根據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編委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教師發〔2016〕1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通知》(青政辦發〔2016〕2號)精神,我市決定免費培養初中起點小學全科教師,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施免費培養
經省教育廳批準,自2016年起,我市與高校合作,免費培養初中起點小學全科教育本科師資。按照7年貫通小學全科教師培養方案,實施職前職后一體化培養,畢業生在職培訓納入青島市級培訓計劃。根據我市農村小學實際需要,重點培養學有專長、勝任多學科教學的小學全科教師。凡熱愛教育事業,畢業后志愿到農村小學長期任教,具備中考報考條件和認定教師資格身體條件的初中畢業生均可報考。
3年中師階段按照有關規定免學費,4年本科教育階段免除學費、住宿費,并給予一定生活補助。4年本科教育階段所需經費由市財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標準撥付高校。其中生活補助經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學校按每人每月(共10個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標準足額發放給免費師范生。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逐步提高免費師范生經費撥付標準和生活補助標準。優秀學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評選。
二、定向招生 定向就業
根據黃島區、膠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萊西市(以下稱“四市一區”)等農村小學對開齊開足課程和教育教學改革對全科師資需求,確定招生規模,定向“四市一區”招生,在中考提前批次錄取。已錄取的考生經過3年中師學習,通過轉段考核測試的,須簽協議承諾畢業后到農村小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6年。未通過轉段考核測試的,轉為專科師范教育,不再享受免費政策。
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的要求,組織農村小學與畢業生在需求崗位范圍內進行雙向選擇,為每位畢業生落實任教學校。確有特殊情況要求在“四市一區”范圍內農村小學跨區(市)任教的,需經市教育局批準。
三、規范協議管理
因個人原因(因病休學等除外)中斷學業,或未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者,市教育局、高校有權與其解除協議,該師范生應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經費。未按協議定向到農村小學任教的,要按規定退還免費教育經費,并交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未滿6年的,根據服務期未滿年限,按比例退還免費教育經費和交納違約金。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可在農村學校間從事教育管理工作或進行交流。“四市一區”教育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公布違約記錄,并記入人事檔案,負責違約費用退還和違約金管理。在培養期和服務期內,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符合條件的可在職攻讀與教學業務相關的碩士學位。
四、建立協同工作機制
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負責小學教育(全科)專業師資招生、培養、就業指導等工作;機構編制部門負責落實畢業生到農村小學任教的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到農村小學任教的人員計劃及畢業生接轉工作;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區(市)教育部門應為免費師范畢業生到農村小學任教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承擔培養任務的中師學校和高校要按照7年貫通培養方案要求,以德育為先、一專多能、面向農村小學、強化實踐的原則,創新小學全科師資培養模式,建立高校、地方政府與小學“三位一體”協同培養機制,落實師范生實習基地,強化教育實踐,加強師范生職業理想和師德教育,引導師范生立志于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確保培養質量。
青島市教育局
青島市財政局
青島市編委辦
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