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1]10號)等有關規定,經學校研究決定,天津農學院本次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教師崗位22個。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天津農學院簡介
天津農學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獲學士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碩士學位授予權,2007年在教育部進行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學校以農科為主體和優勢,農學、工學、管理學、理學、經濟學、文學和藝術學協調發展。經過多年的辦學實踐,形成了緊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于沿海都市型現代農業的鮮明辦學特色。
二、招聘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遵循招聘程序,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心理測試、體檢、崗位考察、公示等程序,確保最優秀、最適合的應聘人員進入工作崗位。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分為博士教師崗和碩士教師崗。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具體崗位和相關要求見附件
四、招聘對象及應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熱愛教育教學工作,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認真履行教師職責;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及專業知識和技能;
5.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事業單位調入手續;
6.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內、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或學校處分的;
2.受過勞動教養或刑事處罰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不能如期畢業、只取得學歷、學位證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養的高校畢業生;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教師崗位要求: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在校表現優良,未受過處分,無違法亂紀行為,具有較高的崗位所需的專業素質和水平,身心健康。具體崗位及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年齡等要求詳見附件《天津農學院2016年7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網站(http://www.tj.hrss.gov.cn)和天津農學院公開招聘系統發布招聘信息及方案,點擊“公開招聘”專題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登陸“天津農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將個人佐證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應聘博士教師崗位者請提供下列個人基本材料:
①應聘申請,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設想、預期目標等;
②2位同行專家的推薦信;
③學位證書和任職證明復印件;
④重要社會兼職的聘書;
⑤主要專業技能證書。
(2)應聘博士教師崗位者還應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學術水平的各種材料的掃描件:
① 論著目錄,論文目錄應包括作者排名、題目、雜志或會議名稱;著作目錄應包括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執筆內容。
② 論文被收錄和引用情況。論文收錄情況主要統計國際上著名的檢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錄論文檢索號及影響因子,可在論文目錄中注明。
③ 重要獲獎情況,包括獎項名稱、級別、年度、本人排名和獲獎證書復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項目。包括項目名稱、研究意義、本人作用、項目來源和經費。
⑤ 主要代表性論著5篇(冊),可用復印件。
特別提示:
1.報名階段學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來訪,不接受任何人提交或轉交的任何材料;
2.學校將根據進人需求緊缺程度和上級批復的增人指標以及報名情況,在公招系統公布開考崗位,具體以通知為準。
(三)報名時間
1.博士教師崗:根據崗位報名情況和錄用情況,不定期進行崗位發布和考試安排。具體安排以公招系統發布的通知為準。
2.碩士教師崗:方案發布后7個工作日后可通過天津農學院公招系統進行查詢。報名時間:擬定于自2016年9月,具體安排以公招系統通知為準。
(四)資格審查
已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1.博士教師崗:由學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初審,會同用人部門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復審。
2.碩士教師崗:報名截止后,人事處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應聘材料及崗位需求情況,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通過公告形式通知審核合格者參加試講或筆試(因工作量較大,不符合招聘條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現場確認和打印準考證
報考碩士教師崗的應聘者,應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證書及專業技能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準考證、同意報考證明等到天津農學院人事處進行現場確認。報考人員要對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
碩士教師崗位的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之比低于1:3的,取消該崗位。
打印準考證和現場確認時間:擬定2016年9月,具體安排見天津農學院公招系統通知。
現場確認地址:天津農學院人事處(天津市西青區津靜路22號天津農學院東校區行政樓409室)
(六)考試和考核
1.博士教師崗
博士教師崗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試講、學術評價等環節。學校組織專家組對應聘者的教學能力、科研能力、學術水平等進行量化測評和評價。
2.碩士教師崗
碩士教師崗 采用筆試、試講和面試等環節的考核,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試講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1)筆試 主要測試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專業理論知識。
筆試時間:擬定2016年10月,具體安排見我校公招系統通知。
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遲到15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筆試成績和進入試講人員名單在公招系統中公布。
(2)試講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試講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試講環節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試講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試講的實際人數進行試講。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熟練程度、授課技巧、教學基本功等。
試講時間:擬定2016年10月,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內容為答辯、結構化面談等方式。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不合格者不具備錄用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形成的空額,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擬定2016年10月,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公招系統中公布。
(七)體檢、心理測試與考察
1.體檢 根據考核或考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需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費用自理。
2.心理測試。心理測試具體時間地點以學校通知為準,采用專業的心理測試軟件,對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職業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只作為參考,不計入考試成績。
3.政審、考察 考核方式:審查應聘人員在原單位或學校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情況;對于碩士專技崗,學校與應聘人員簽訂臨時性的工作合同,合同周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應聘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實踐和工作。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考察內容包括應聘者的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能力等情況,并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八)公示、聘用、試用及待遇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及崗位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農學院公開招聘系統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學校將擬聘用人選報上級部門審核備案后,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錄用人員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4年(含試用期),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應聘人員報到后,要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兼職從事學生工作不少于2年。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個月內辦結相應手續并到天津農學院報到。未經學校同意逾期未報到的,學校可單方面解除就業協議或終止人事調配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備案等階段,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導致出現崗位空缺,學校可根據需要,從該崗位報考者中按照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嚴格履行體檢、考察、公示等有關程序。
六、紀律與監督
此次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遵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文件執行,如違反規定,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公開招聘工作要堅持原則,規范操作;要嚴肅招聘紀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要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咨詢電話:022-23792904
聯系人: 韓老師
監督電話:022-23786539
注: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上半年招聘方案的崗位不再接受報名。
天津農學院人事處
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