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統一部署,衡水市2016年公務員錄用四級聯考工作經過報名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環節的考核,目前已進入到“考察和審批錄用”階段。
經研究決定,對擬錄用人員的考察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委托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具體實施。根據《河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工作實施方案》(冀人社發〔2016〕9號)的規定,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招錄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
考察工作是公務員錄用考試的重要環節,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將考察工作落到實處。考察應當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等方式,以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后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對于考察中存在問題,擬定為考察結果不合格的考生,用人單位要形成書面材料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做出最終確認。
此次考察要求高、時間緊、任務重,各級組織、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確保考察結果客觀公正。各位考生見到通知后要主動和錄取單位所屬地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市直錄取單位主管部門聯系對接。各縣市區、各部門要迅速開展工作,按時完成任務,務必于8月15日前上交考察材料,要求如下:每個考生要有一份考察材料,最后由縣市區委組織部、縣市區人社局或市直單位匯總形成一份考察工作報告加蓋公章,按照管理權限交至衡水市委組織部干部一科、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錄培訓科。
衡水市委組織部
衡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