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中心隸屬于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局,為民辦非企單位,主要職責是對建設施工圖是否符合國家現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進行審查。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合同制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3名(詳見附件1崗位表)。
二、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進步,愛崗敬業,作風正派、遵紀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3、應聘人員應符合應聘崗位的專業和學歷要求。
4、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
5、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2016年8月31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6、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6版)。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9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2、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8月20日。
3、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地點: 市城鄉建設局政治處(地址:連云港市新浦區朝陽東路鳳凰大道1號港城新世界3號樓,518辦公室。)
5、報名所需材料:
(1)報考人員到公告發布網站下載并填寫附件2《連云港市建設施工圖審查中心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登記表》,攜帶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張,并按要求填寫好后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報名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復印件: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未就業者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已就業者提供)、相應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國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3)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報名費用。本次公開招聘對進入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試報名費。報名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四、招聘程序
1、資格審查
對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將通過電話聯系的方式通知本人。
2、考試考察
前臺工作人員招聘考試以面試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直接參加面試。審圖專家的考試以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最低開考比例為1:2,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2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并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改報其它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取消報名。對緊缺專業,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相關信息將在市城鄉建設局網站上進行公布。
招聘由市城鄉建設局政治處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
3、考察
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根據考察結果集體研究,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4、體檢
統一安排體檢,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環節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5、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將在市城鄉建設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五、聘用
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試用期3個月,試用合格辦理聘用手續。如應聘人員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解決。被錄用給排水專業審圖專家工資待遇為:基本工資加效益工資,其中基本工資不低于8萬元/年;被錄用前臺工作人員工資待遇不低于3.5萬元/年。
六、舉報投訴電話
招聘期間,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可以向考試組織單位、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提出,受理單位應及時處理。
電話:0518-85802240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城鄉建設局政治處解釋。
連云港市城鄉建設局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