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園所的物質環境,主要包括園內的建筑物以及室內外各種設施、設備與用具。為幼兒提供一個良好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物質環境,是保證幼兒正常的生長發育和健康發展的基礎,也是做好托幼園所保教工作的重要前提。
托幼園所的物質環境建設,必須以保證幼兒健康、促進幼兒發展為目的,從安全、保健、教育等基本點出發,創設出既符合幼兒發展水平,又能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的最佳環境,使幼兒能在園所中安全、健康、愉快地進行生活、游戲和學習。
第一節 托幼園所房舍、場地的衛生要求
一、托幼園所的房舍
(一)托幼園所房舍的配置及其衛生原則
1. 托幼園所房舍的配置
托幼園所的房舍通常分為生活用房、服務用房和供應用房三大類。
托兒所的生活用房主要包括乳兒室、喂奶室、配乳室、衛生間和貯藏室等。幼兒園的生活用房主要包括活動室、寢室、衛生間、"衣帽貯藏室、音體活動室等。托幼園所的服務用房主要包括醫務保健室、隔離室、晨檢室、教職工辦公室、資料室、會議室、值班室、傳達室以及教職工廁所、浴室等。托幼園所的供應用房主要包括幼兒廚房、消毒室、燒水間、庫房等。
2.托幼園所房舍配置的衛生原則
托幼園所的房舍配置,除了需要考慮適合于不同年齡階段幼兒發展的特點以外,還應該遵守以下幾個基本的衛生原則:
(1)房舍建筑本身應安全、牢固
(2)房舍的配置要能保證幼兒的安全以及身心的健康發展
(3)房舍的配置要便于控制傳染病在園所內蔓延或流行。
例如,托幼園所的生活用房應安排在當地最好的日照方位,以保證室內光線充足和房屋的冬暖夏涼在溫暖地區、炎熱地區的生活用房應避免朝西,否則應設遮陽設施。這些措施都是為了保證幼兒身體的健康。再如,托幼園所的生活用房應設計成每班獨立使用的生活單元,包括活動室、寢室、衛生間、貯藏室等,其中以活動室為主干,其它各室分別與之相互連接,各單元應有自己單獨的出人口以及通向戶外活動場地的過道。這種配置既便于保教人員組織幼兒活動以及進行日常生活照顧與管理在傳染病流行期間,也便于班級之間采取隔離措施若遇到緊急情況,也有利于疏散。
托幼園所房舍的建筑設計以及衛生安全要求,可參照我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與國家教育委員會于1987年9月3日共同頒布的《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等有關文件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