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公開選調的人員除應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務員職務任免與職務升降規定(試行)》要求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二)具有5年以上工齡;
(三)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海洋與漁業局副局長崗位可放寬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黨政群機關擔任副科職(級)干部,或科員滿3年;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報名人員,應符合《南通市科級公務員調任實施細則(試行)》(通委組發〔2010〕116號)規定的資格條件;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身體健康;
(七)《2016年通州灣示范區公開選拔副科職干部計劃職位表》(見附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1.尚在試用期或提拔任職不滿1年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4.受過刑事、行政處罰的;5.法律、法規等規定的不能提拔任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