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勤勉敬業,樂于奉獻;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之間出生);
3.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誠實守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或終止聘用合同;
6.尚未排除紀律處分或者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不得應聘到機關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