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2.限本科專業為理工科專業的考生報考。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二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四)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外的其它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第二條中的各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