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科學規范選拔、擇優錄取,規范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使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提高研究生生源質量,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和《福州大學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特制定本簡章。
一、申請條件
1、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獲得所在高校2017年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申請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推免生本科專業應與報考的研究生專業相同或相近(交叉學科除外),具體接收專業(領域)、人數詳見附件3《福州大學2017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所列的招收推免人數均為預計接收計劃數,擬招生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三、申請、復試、錄取程序
1.符合條件且有意申請到我校的推免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 (網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報志愿。
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請系統”開通之前,有意到我校參加推免復試的考生可以下載《福州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申請表 》,填寫后與有關學院聯系預登記。
2.我校將分批次對推免生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查、評議,擇優選拔,根據各專業擬招收推免生的計劃數確定復試名單,額滿為止,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者發出復試通知。
3.申請者在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予以確認,并在規定時間內至我校參加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時須向有關學院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驗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福州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申請表;
(3)本科正式成績單1份(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
(4) 學分績點排名證明(須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提交原件)
(5)有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提供復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提交復印件)。
4.復試工作由校內各招生單位根據申請情況,分批次復試,具體復試安排由學院自定并通知考生,復試工作須在2016年10月20日前完成。
5.研招辦審核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待錄取通知,申請者在收到“待錄取通知”24小時內須予以確認接受,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接受我校待錄取后一律不予解鎖)。
6.研招辦匯總全校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后,由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錄取推免生名單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名單須在校園網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四、時間安排
9月28-29日 第一批接收推免生復試
10月8-10日 第二批接收推免生復試
10月19日-20日 第三批接收推免生復試(接收計劃尚有余額的學院或專業)
各學院具體復試時間安排、復試方案、實施細則將在各學院網站上公布。
本校推免生于10月20-21日在校醫院體檢。
外校推免生可參加我校體檢,或提供其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證明。
五、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
推免生被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
(二)獎助學金
為激發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我校正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養的激勵機制,健全獎優、酬勞、助困相結合的獎助體系,要點(具體見學校公布的信息)如下:
1.國家助學金,涵蓋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每月500元,全年6000元。
2.優秀碩士新生獎學金:獎學金一等獎8000元,二等獎6000元;獎勵對象是推免生和非定向就業研究生,推免生全部都可獲獎,其中985、211高校及中國科學院大學應屆畢業生推免至我校的學生,可享受一等獎學金,其他學校推免生享受二等獎學金。
3.優秀學業獎學金
全日制非定向碩士學位研究生優秀學業獎學金設立特、一、二、三等獎:特等獎12000元、一等獎學金8000元、二等獎學金6000元、三等獎學金4000元;全程評兩次,分別為中期優秀學業獎學金和綜合優秀學業獎學金,75%以上的全日制非定向碩士研究生有機會獲獎。
4.實施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業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研究生。
5.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簡稱“三助”)崗位津貼資助力度。學校將按規定統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優秀助研獎學金由學校專項經費和導師科研經費共同承擔,對符合條件的學生每月給予助研獎勵500元,每年發放10個月。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若發現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不予錄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七、申訴渠道
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區大學新區學園路2號山北行政樓三樓研招辦
郵政編碼:350116
聯系電話:22865580(監審處),22865506(研招辦)
附件1:《福州大學2017年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