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報考條件,詳見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此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政治可靠。政治面貌應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二)外語水平較好。報考地區業務司職位的,應能用外語獨立開展工作。報考行政司、財務司、檔案館職位的,應能熟練使用英語處理對外行政事務。具體要求見錄用計劃表。
(三)身心條件良好。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承受能力;對國內外環境變換有較強的適應能力;色覺無異常。
(四)服從組織安排。對赴駐外使領館常駐工作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被錄用后能服從組織安排隨時赴國外工作。
二、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均須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國家公務員局門戶網站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http://bm.scs.gov.cn/2017)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程序及公共科目筆試等安排以上述網站通知為準。填寫網上報名信息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所學專業:除職位有規定外,報考人員本科或研究生任一階段所學專業符合要求即可報考,報名時請按最高學歷填寫個人信息。
(二)外語水平:報考職位對英語水平有明確要求的,報考人員須在“外語水平”欄內詳細填寫本人參加有關英語等級考試的時間、成績或等級水平。職位要求通過大學英語4級、6級考試的,如通過英語專業4級或8級考試,亦符合要求。如掌握其他外語,可一并注明熟練程度、通過有關等級考試的時間、成績或等級水平。
非通用語職位報考者如參加過本專業語種等級考試,請注明考試時間、成績或等級水平,亦可注明參加英語等級考試情況。
(三)學習、工作經歷:
請務必準確、連續填寫個人學習經歷、工作經歷,起止時間具體到月,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
學習經歷須從高中階段開始填寫,并詳細注明高等教育各階段就讀院校、所學專業及獲得學位。如有海外留學經歷,請務必注明留學性質(公派、因私)、就讀院校、所學專業、起止時間等。
有工作經歷的,須詳細注明各階段工作單位、工作內容、起止時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系電話等。有暫時待業或其他情況的,須如實填寫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居住地。在職人員須注明所在單位是否同意報考及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和聯系電話。
以大型國際會議同聲傳譯經歷報考的,須注明大型國際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及會議組織方聯系人、聯系電話等,并視情按我部要求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注明以下情況:①個人檔案情況(存檔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等);②戶口情況(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留學回國人員須注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編號,并視情根據我部要求提供書面證明材料。
如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須詳細填寫相關工作經歷,并注明所屬項目名稱、服務期是否已滿、考核是否合格等。
定向生、委培生請注明:①委培或定向單位是否同意報考;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報考;③委培或定向單位、所在院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師范類院校畢業生請注明是否為免費師范生。
(四)家庭成員: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員的姓名、工作單位、政治面貌、職務等,個體經營或務農請注明所在地址。
(五)獎懲情況:所獲獎勵僅填寫校級及以上各類知識技能性競賽獲獎情況(如外語、演講、寫作等)和省級及以上榮譽稱號(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受處分情況須如實填寫。
(四)體檢和考察:我部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按規定進行體檢、考察和心理素質測試等。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等組織實施。考察將根據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內容。同時,我部還將對報名信息進行核對,報考人員提供的申請材料或信息與事實不符的,將按公務員錄用有關法律和規定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四、其他事項
(一)考試錄用有關信息請及時關注外交部考錄網頁(http://www.fmprc.gov.cn/mfa_chn/wjb_602314/gbclc_603848)。
(二)外交部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外交部考錄政策咨詢及監督舉報電話為:010-65965185。
外交部干部司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