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參考《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6版)》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得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3、報名人員按照公告的招聘條件、報名要求和提供的網址,填寫并提交報名資料,掃描上傳相關證件材料,掃描件要求按原件尺寸大小掃描,格式為JPG、JPEG或GIF,相片要求正面免冠證件照,大小不能超過15KB,高度4.5CM,寬度3.5CM;相關證書文件類型要求大小不能超過500KB。不按照上述規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報名不成功處理。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材料。
5、2016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6、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7、有年齡限制的崗位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