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思維能力:分析、綜合、比較、抽象、概括、判斷、推理。
辯證思維能力:聯系、發展變化、對立統一律、質量互變律、否定之否定律。
小學數學要培養學生初步的抽象思維能力,重點突出在:
(1)思維品質上,應該具備思維的敏捷性、靈活性、聯系性和創造性。
(2)思維方法上,應該學會有條有理,有根有據地思考。
(3)思維要求上,思路清晰,因果分明,言必有據,推理嚴密。
(4)思維訓練上,應該要求:正確地運用概念,恰當地下判斷,合乎邏輯地推理。
公式法
運用定律、公式、規則、法則來解決問題的方法。它體現的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演繹思維。公式法簡便、有效,也是小學生學習數學必須學會和掌握的一種方法。但一定要讓學生對公式、定律、規則、法則有一個正確而深刻的理解,并能準確運用。
例3:計算59×37+12×59+59
59×37+12×59+59
=59×(37+12+1)……運用乘法分配律
=59×50……運用加法計算法則
=(60-1)×50……運用數的組成規則
=60×50-1×50……運用乘法分配律
=3000-50……運用乘法計算法則
=2950……運用減法計算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