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第二次統一招聘人員聘用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部門(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部門(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分別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